足协职业裁判制度:构建公平竞赛环境的基石

发布时间:2025-09-05 12:12:55

大家好,今天将与您分享足协职业裁判制度:构建公平竞赛环境的基石的知识,同时对足协职业裁判制度的重点问题进行补充说明,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近年来,随着中国足球的不断发展,职业联赛的竞争愈发激烈。为了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足协不断完善裁判制度,其中职业裁判制度的建立尤为关键。本文将从职业裁判制度的背景、实施现状、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足球裁判事业的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一、职业裁判制度的背景

1. 足球发展需求

随着我国足球事业的快速发展,对裁判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职业裁判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裁判员的职业素养,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满足足球发展的需求。

2. 国际足球发展趋势

世界足球强国普遍实行职业裁判制度,如英格兰、德国、西班牙等。这些国家的职业裁判制度相对成熟,对提高比赛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国足球要走向世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职业裁判制度是必然趋势。

二、我国职业裁判制度的实施现状

1. 裁判员选拔与培训

我国足协对裁判员选拔与培训非常重视,设立了专业裁判员培训基地,通过系统培训提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对裁判员进行严格考核,选拔出具备职业素养的裁判员。

2. 裁判员等级制度

我国足协建立了裁判员等级制度,将裁判员分为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等多个等级。不同等级的裁判员分别负责不同级别的比赛,确保比赛质量。

3. 职业裁判员待遇

我国足协对职业裁判员实行一定的待遇保障,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这有利于提高裁判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工作积极性。

4. 比赛监督与反馈

足协对裁判员进行定期监督,对比赛过程中的判罚进行回放分析,对裁判员进行反馈和指导。鼓励球迷、媒体对裁判工作进行监督,共同维护比赛的公平公正。

三、我国职业裁判制度存在的问题

1. 裁判员水平参差不齐

虽然我国足协对裁判员进行选拔和培训,但仍有部分裁判员业务水平较低,影响比赛质量。

2. 裁判员与球员关系紧张

部分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与球员关系紧张,导致球员不满,影响比赛氛围。

3. 裁判员待遇偏低

相较于其他职业,裁判员的待遇偏低,导致部分优秀裁判员流失。

四、改进措施

1. 加强裁判员培训与考核

足协应加强对裁判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裁判员业务水平。对考核不合格的裁判员进行淘汰,确保裁判员队伍的纯洁性。

2. 优化裁判员选拔机制

足协应建立科学的裁判员选拔机制,选拔出具备职业素养、业务水平的裁判员。鼓励优秀裁判员参加国际比赛,提高我国裁判员的国际竞争力。

3. 保障裁判员待遇

提高裁判员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裁判工作。建立健全裁判员福利制度,保障裁判员的生活质量。

4. 加强裁判员与球员沟通

足协应加强对裁判员与球员的沟通,增进双方了解,缓解矛盾。鼓励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保持公正,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5. 强化比赛监督与反馈

足协应加强对比赛的监督与反馈,对裁判员的判罚进行科学分析,提高裁判员执法水平。

职业裁判制度是构建公平竞赛环境的基石。我国足协在职业裁判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加强裁判员培训、优化选拔机制、保障裁判员待遇、加强沟通以及强化监督与反馈等措施,有望进一步提高我国职业裁判制度的水平,为我国足球事业的繁荣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足球裁判的职业道德和选拔标准是什么

裁判员的哨声、手势及助理裁判员的旗示

一、裁判员的哨声

哨声是裁判员领导一场比赛的主要信号,它不仅是比赛行止的命令,而且哨声运用得是否准确及时、清晰果断,往往会影响运动员和观众的情绪。准确及时的哨声,必然引起场内外人员的共鸣,提高对裁判员的信服感;反之,准确性差、哨声响得不是时候、多余的哨声充斥于比赛进行之中,必将招致场内外的厌恶和反感。因此,作为裁判员,一哨在手,应当充分意识到每一声哨都关系着整场比赛能否顺利进行。

(一)比赛进行中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

根据比赛的需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哨声,目前在国内比赛中,对必须鸣哨的几种情况及对哨声的要求统一如下:

1、比赛开始(包括某队胜一球后重新开始比赛)。一声哨,哨声稍长。

2、比赛时间终了(包括上半时或全场比赛时间终了)。二至三声短促哨,接一声长哨。

3、判某队胜一球。一声长哨。

4、执行罚球点球。一声哨,哨声稍长。

5、场上发生犯规或其他情况,裁判员暂停比赛时,应及时鸣哨。

除以上五种情况外,如球出边线或球门线成死球,以及掷界外球、踢任意球、球门球、角球、裁判员坠球等恢复比赛时,可不鸣哨。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则可酌情鸣哨,例如:

(1)球已越出边线或球门线,而队员尚未停止比赛活动,裁判员应鸣哨示意球已出界。

(2)在执行定位球恢复比赛时,有不符合规则规定的现象,裁判员予以纠正时,可以简短的哨声示意。

(3)在守方罚球区附近或罚球区内由攻方踢任意球时,裁判员在纠正守方队员退到距球9.15米的过程中应向双方交待明确,待纠正后再以信号恢复比赛,这种信号可以用哨声或用明确的手势示意。

(二)鸣哨的方法与要求

如前所述,哨声是裁判员使用的主要信号,必须准确及时,清脆果断。哨声虽不能代替复杂的语言但在很大程度上足以表达出裁判员在招待判决时是否坚毅果断,信心十足。一般地说,对裁判员哨声的要求,是在判罚及时准确的基础上,鸣哨清脆有力,强弱适度。如比赛开始、比赛时间终了或判某队胜一球的哨声应稍长,但也应适度,过长就会使人感到多余而讨厌。又如,判罚犯规的哨声,就应根据犯规的轻重程度有所区别,如系一般犯规,只须长短适中,清脆有力的一声哨即可;如出现粗野、严重的犯规,就以突发性的有力强音,显示出规则不容触犯的威严,虽未使用语言,却要向犯规队员表达“你的犯规够严重的”这样一种示意,哨声本身就要对犯规队员起到告诫作用。

减少不必要的哨声,是裁判员在场上必须重视的一项艺术。要提高哨声的"威严感",裁判员应首先自我"净化噪音"。有的裁判员在吹判犯规时,习惯于在鸣一声长哨之后连续不断地加以琐碎哨声,有时为了纠正踢定位球地点上一丁点差误,也是琐碎哨声连绵不断,而且吹得震天响,这种多余的哨声,只会破坏比赛气氛,是极不可取的。

(三)裁判员执哨的方法

裁判员执哨的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套在颈上,跑动时含在口中。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响哨快,从决定鸣哨到发出哨声不需任何准备过程。但缺点是裁判员对激烈比赛过于敏感而猝然响哨,对某些微不足道的犯规,运用有利条款不予判罚的,但由于哨声已响无法挽回。另一缺点是将哨含在口中,奔跑时甚感不便,对急促的呼吸也有一定影响。

另一种是吊在腕上,跑动时拿在手中。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奔跑方便,对跑动中急促的呼吸无影响。当裁判员看到犯规情况至含哨鸣响之前,对是否判罚或运用有利条款,有一瞬间的思考和再观察过程,不致发生一有情况就猝然响哨的缺点。

以上两种只是执哨方法,各级足联、足协并无统一规定和要求,但经长期实践证明,上述第二种方法具有较为明显的优越性,已为国际、国内裁判员普遍采用。

二、裁判员的手势

足球裁判员所用的手势应力求简单、明了、示意确切,给人以直接、清晰的感觉。这些手势的运用,旨在使比赛顺利进行。手势的作用主要在于示意下一步比赛应如何进行,因此,对运动员的犯规动作,裁判员一般没有模仿的必要。

一个高水平的裁判员,其手势和其他举止须做到简练、朴实、舒展、大方,使人肃然起敬。凡借助于手势、哨声故作姿态,装模作样,显露自己,哗众取宠,不仅会冲淡比赛气氛,而且必然招来轻视,以致降低了裁判员的威信。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裁判员的统一手势如下:

(一)直接任意球: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二)间接任意球: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三)球门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五)罚球点球: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六)示意继续比赛:队员犯规后,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前举,手臂向前稍作连续挥动。

(七)罚令队员出场和进行警告:对队员罚令出场或警告时,分别出示红、黄牌。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有短暂时间的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名队员进行处分。

三、助理裁判员的旗示

根据规则规定,助理裁判员无权直接令比赛行止,也无权对运动员进行判处,他的旗示只是按规定的信号向裁判员提供情况,至于是否判处,应由裁判员决定。因此,助理裁判员虽举旗对裁判员示意,也不意味着比赛必然停止,如裁判员对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做应答时,助理裁判员应适时收回旗示。

助理裁判员的旗示应便于裁判员的观察,因此,助理裁判员在沿边线往返跑动时,应习惯于灵活地换手持旗,使持旗的一臂朝向场内。无旗示时,旗应自然下垂,跑动时,持旗的一臂不应大幅度的摆动,以免造成裁判员的错觉。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统一旗示如下:

(一)越位

助理裁判员如发现队员越位并已构成应判罚条件时,应站在与越位队员平行的边线外,及时将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当裁判员见到旗示鸣哨令比赛暂停后:

若是助理裁判员远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上举。若是中间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前平举。若是助理裁判员近端的队员越位,助理裁判员应面对场内,将旗向前斜下举。

(二)界外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批示掷界外球方向。

(三)球门球

助理裁判员应面向场内,将旗前平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

助理裁判员应将旗斜下举指向近端的角球区。、

(五)替换队员

助理裁判员发现某队请示替换队员,应待比赛成死球时用双手将旗横举过头,向裁判员提示某队请示换人。

除了上述五种旗示外经裁判员委托,助理裁判员亦可以旗示向裁判员提供协助,例如:

1、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范围内队员有犯规行为,而裁判员未察觉到时,助理裁判员可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当裁判员见到旗示并令比赛暂停后,助理裁判员应将旗侧斜上举,指示踢任意球方向。

2、如助理裁判员发现在自己附近的掷界外球或踢角球、球门球等有不符合规则情况时,应将旗上举并加摇晃动作,提示裁判员予以纪正或另作判处。

足球裁判技术——浅谈对一些判罚尺度的掌握

作为裁判员,应该严格按照国际足联的最新规则精神,熟练地掌握有利的原则,减少比赛的停顿,使比赛更为激烈和具有更大的观赏性。所以说比赛应该是运动员如何去适应裁判员,而不是裁判员去适应运动员。裁判员所要做的就是按照规则精神,履行其职责和严格执法,所以,对判罚尺度的掌握,对一场高水平的比赛来讲显得非常重要:

一、关于越位的尺度

比赛中越位尺度的掌握是裁判员经常争论的问题,那么究竞应当怎样理解什么是越位,什么情况下要判罚越位,什么情况下越位而不判罚?规则当中所讲的干扰比赛,干扰对方,我认为是指对方守门员的。守门员在扑救进攻队员射门的球时,在他的视野之内有越位队员在他前面进行阻挡,跳起争顶,抢点射门等总之参与进攻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干扰比赛,干扰对方都应被判罚越位。规则所指的获得利益,应该是指越位队员在越位位置上得到球后为本队获得进攻或射门得分的利益。目前在国内的一些比赛中,不少越位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时,从不越位位置上来的队员拿球时,往往被助理裁判员举旗示意处在越位位置的队员越位而被判罚。所以在裁判员掌握越位规则条文时,应该理解其精神,而不应该生搬硬套,而应在理解上多下功夫。

二、关于冲撞的尺度

在比赛中双方队员只要条件相等,且目的都是对球,身体接触时力量合适,而没有多余的附加动作和不合理的冲撞,都应视为合理的冲撞。国内联赛中,特别在甲级队中目前外藉球援较多,这些运动员身高马大,力量较足,他们利用身体条件进行的合理冲撞,往往能从对方脚下抢到球并创造得分良机,但往往由于对手身体条件较差而失去重心倒地时,结果不少给裁判员处罚身体条件好的队员犯规,这时需要我们裁判员明察秋毫,提高判罚能力,所以,为何掌握冲撞是否合理的尺度,仍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三、关于铲球的尺度

怎样才算是合理的铲球?我认为,防守队员在整个铲球过程中,目的是为了抢断球,在攻方队员向前运动的一刹那突然分脚铲球,而且没有任何附加动作,没有粗野和伤人的目的,虽然这个铲球使攻方子队员倒地,但这个倒地造成的根本原因是攻方队员脚绊球或绊在先触到球的守方队员脚上而形成的,所以应算是一个非常合理的铲球。作为裁判员应提高识别动作的能力,而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更不要受攻方队员的动作,反应所影响,而应提高自信心,是什么判什么,这在主客场比赛尤其在主场执法时尤其重要。

四、关于手球的尺度

足球规则规定的很明确,用手故意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可以解释为队员不能有意的主动用手或臂部去接触球,但无意或被动的手球则不应被判罚,不管是中场,前场包括罚球区,只要是被动的或无意识的手球,而是让比赛继续进行。目前,一些裁判员在考虑有利无利,观众的干扰等等,在判罚手球问题过于机械,无意手球也并非要考虑有利无利,这是值得提高的问题。

要掌握的一场比赛的判罚尺度不是容易的事,但裁判员不管为何去掌握,都不应将规则条文生搬硬套,而应根据场上千变万化的情况,正确理解规则精神,灵活运用规则,全面准确地判罚,才能够适应当今足球运动的发展

第一次做足球裁判主裁应该注意什么

(四)裁判员装备的准备

裁判员装备的准备包括:裁判员所用的2~3件不同颜色的上衣、短裤、足球袜、足球鞋、口哨(备用哨)、笔、记录本、红黄牌、手表(备用秒表)、挑边器、手帕、手旗、鞋油、梳子及部分化妆品等。对这些必用品要认真检查,并试用试穿,保持干净、整洁和正常使用。

裁判员外出执行主、客场任务时,所有裁判员装备必须随身携带,不要托运,以免遗失。

(五)开好赛前准备会

认真开好赛前准备会是裁判员组织领导一场比赛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准备会应由裁判员召集两名助理裁判员和第四官员参加,时间一般在比赛前60分钟,地点在比赛场地裁判员休息室。准备会亦可在比赛当天上午在住宿地召开。准备会内容应根据裁判员们的水平和比赛性质等诸多特点而有所不同,一般有如下内容:

1、分析比赛形势分析参赛队的情况以及比赛胜负对两队名次的影响。了解两队过去有无矛盾以及比赛天气、场地、观众和安保等综合情况。预计该场比赛的激烈程度,可以发生哪些特殊情况,准备采取什么对策,并提示大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明确该场比赛裁判员工作的重要性。

2、分析两队比赛风格分析两队风格、打法和特点,了解两队尖子队员和易肇事队员及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特点,裁判员采用什么方法和对策。

3、明确分工裁判员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的实际水平,以及是否中立者来明确他们各自的职责。在明确分工之前,要自我介绍执法特点和习惯,以便在分工时互补。通常的分工与信号应根据《足球竞赛规则》所要求的去做,还应对在比赛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做好明确的分工,定好联络信号。

(六)做好临场赛前的工作

裁判员应在比赛的前一天对比赛场地进行一次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则要求主办单位及时处理。检查重点是场地的灯光、记分牌;场地的软硬、干湿、平坦程度;草的长度及场地周围有无危险物品。还要对球门、球门网、角旗、场地各区域及教练员指挥区、摄影线、踢角球限制线的画线进行检查;也要对替补员、第四官员、监督席位的放置进行检查,并询问场地急救医护、担架及捡球员的位置。

最后对比赛用球、助理裁判员示旗、换人牌、打气筒和气压表进行检查,同时对裁判员休息室、运动员休息室和通道进行查看。

1、赛前工作

(1)裁判员一行到达比赛场地裁判员休息后,裁判员四人小组立即对比赛场地、比赛用球、助理裁判员用手旗、换人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主办单位解决。

(2)由竞赛委员会或第四官员收取比赛双方运动员名单,并由裁判员予以核对。

(3)裁判员召集助理裁判员和第四官员开好比赛准备会并进行分工。

(4)裁判员、助理裁判员做赛前准备活动,第四官员协助填写裁判员报告中的运动员名单。

(5)裁判员开始更衣。

(6)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分别到运动员休息室或通道检查队员装备。

(7)裁判员召集双方队员到大厅或通道集合,准备进场。

(8)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带领双方各11名运动员入场。除了主办单位规定的赛前进行开幕式、升国旗等仪式外,通常是向观众致敬、运动员照相、召集双方队长投币挑选场地。

(9)裁判员鸣哨开始比赛。

二、裁判员中场休息的工作

裁判员、助理裁判员在中场休息时首先听取裁判长对上半场裁判工作的简要评价,以及对下半场裁判工作的要求。裁判员稍作休息后,根据裁判长的意见对下半场比赛中可能发生或出现的情况,以及将采取什么对策向助理裁判员作简要的交代,并相互鼓励,调整好心态,增强完成好下半时裁判工作的信心。

三、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的赛后结束工作

(一)比赛结束后的工作

1、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核对进球队员姓名、号码、时间,以及被出示黄牌、红牌队员的队名、姓名、号码和时间。

2、由裁判员约定时间主持召开赛后裁判工作总结会。

3、按要求填写《裁判员报告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给主管部门。

4、如在比赛中出现因故终止比赛、运动员或运动队有严重违纪行为,或其他严重事件等情况,裁判员应立即召开参与该场比赛工作的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开会,把发生的事件或情况核实清楚后,立即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在24小时之内报主管部门。

(二)比赛后的总结

随着职业足球运动水平的不断发展,临场裁判员的执法水平也应不断提高,以适应职业足球比赛的需要。在比赛结束后进行裁判员工作的总结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促使裁判员们从实践中学会和掌握过硬的本领,摸索足球运动的发展规律,时刻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上一个新台阶。

裁判员赛后总结的内容及形式包括:

1、评价自我心理状态

(1)来自于场内外的运动员、教练员、观众、工作人员等的干扰。

(2)职业联赛中对于出示红牌、黄牌的掌握,始终不受任何影响。

(3)主、客场因素的影响。

(4)本年度联赛的性质、级别及激烈程度。

(5)联赛中裁判员的年龄、履历与竞争残酷的联赛是否相适应。

(6)执法中受挫折后心理活动的变化。

(7)天气及环境的影响。

(8)对比赛中场内外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处理。

2、评价执行规则、控制引导比赛的能力

(1)坚决贯彻执行中国足协裁委会的统一判罚标准的力度。

(2)能否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规则(新规则)。

(3)学会利用规则,懂得机械与机智运用规则的区别。

(4)应变能力,以不变应万变,提高驾驭比赛的能力。

(5)全场的判罚尺度与赛场的气氛。

(6)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的信心、风度、勇气、果断。

(7)裁判员控制、引导比赛的能力及全场跑动范围与距离。

(8)裁判员的视角与助理裁判员的配合,点、面、线、区的照顾。

(9)裁判员有利条款的掌握,助理裁判员协助区域的判罚。

(10)尖子运动员与肇事运动员的掌握、管理与处罚。

3、评价关键球的把握及判罚的准确性

(1)以规则为依据,不违反规则条例,"准"字上下功夫。

(2)进球得分、罚球点球、空中进球得分的配合。

(3)红牌、黄牌的处罚。以条例为准绳,掌握时机,恰到好处。

(4)判罚球点球的尺度。距离近,角度好,犯规清,在区内追加处罚。

(5)越位的判罚。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的配合有无错、漏判的现象。

(6)识别真假犯规动作的能力。运动员的受伤、佯装、欺骗行为。

4、注意事项

(1)实事求是,抓主要方面,明辨是非,利于提高,不避重就轻。

(2)抓主要矛盾,善于解决和处理问题,不因小失大。

(3)积极讨论,在裁判长指导下,利用战例,加深理解。

(4)观摩录像,学他人之长,补已之短,学会分析。

(5)列出战例,组成教材,便于总结,不断提高。

(6)撰写心得,著书立说,觅得时机,进行交流。

5、总结的形式

(1)全面总结,全方位地进行。

(2)专题讨论,利用1~2个内容重点进行。

(3)大组进行,抓重点或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展开。

(4)小组进行,有的放矢,区别对待。

(5)战例分析,利用本场或已有的教材进行讲解。

(6)现场观摩,积累新经验,学会新知识。

(7)反复观看录像,刻苦钻研,明确道理。

(8)书面报告,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的工作报告表及突发事件报告表。

足球裁判证怎么考需要什么条件吗

1、若您已毕业,可向所在地的足球协会或足球管理中心竞赛处报名,足协将安排规则学习并实践,一般从三级开始报批。随着水平提升,可通过更高级别的考试,依次是二级、一级、国家级、国际级。国家级由省推荐,国际级由中国足协向国际足联推荐。

2、若从最低级别学起,学历、英语无要求,关键是体能和身高。足球裁判对体能需求高。

3、足球裁判实行技术等级制度,分为国际级、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首先应考取三级裁判,达到晋级条件后,可参加更高一级的考试。

4、足球裁判测试过程:裁判员列队等待,裁判长发出计时门准备信号后,裁判员自行决定起动时间。测试设备包括起点和终点的电子计时门。

5、时间要求:国际裁判测试不超过6.2秒,国际助理裁判不超过6秒;国家级裁判测试不超过6.4秒,助理裁判不超过6.2秒;女子国际裁判测试不超过6.6秒,助理裁判不超过6.4秒;女子国家级裁判测试不超过6.8秒,助理裁判不超过6.6秒。

6、考取足球裁判的具体流程:报名、学习培训、考核。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照片、体检证明和报名费。培训包括规则分析、职业道德、裁判法和专用英语。考核内容包括规则、裁判法、英语和体能。

7、足球裁判证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国家级、国际级,报考条件不同:

-国家三级裁判:年满16周岁,能正确运用竞赛规则,可担任第四官员和助理裁判。

-国家二级裁判:需有三级裁判证,熟悉规则和裁判法,可担任第四官员、助理裁判和主裁判。

-国家一级裁判:需有二级裁判证,熟练掌握规则和裁判法,具有一定的临场经验,可担任第四官员、助理裁判和主裁判。

-国家级裁判:需有一级裁判证,通过国家级学习班考核,可参加省级比赛执法,可担任第四官员、助理裁判和主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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