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子英的个人简历:介绍犯罪团伙核心人物

发布时间:2025-09-23 22: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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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法子英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2年7月20日

籍贯:湖南省长沙市

学历:初中毕业

职业:犯罪团伙成员

二、教育背景

年份学校专业
1970长沙市XX小学小学教育
1976长沙市XX中学初中教育

三、工作经历

年份单位职位
1980湖南省长沙市XX厂工人
1985湖南省长沙市XX公司业务员
1990犯罪团伙团伙成员

四、犯罪经历

1. 1996年3月,与张子强、陈少强等人在广东、广西、湖南等地实施抢劫、绑架、杀人等犯罪活动,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

2. 1997年4月,在广西北海市绑架一商人,勒索赎金200万元。

3. 1997年8月,在湖南郴州市绑架一商人,勒索赎金100万元。

4. 1997年10月,在湖南衡阳市绑架一商人,勒索赎金150万元。

5. 1998年1月,在湖南长沙市绑架一商人,勒索赎金300万元。

五、被捕及判决

1. 1998年2月,法子英在长沙市被警方抓获。

2. 1998年8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绑架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法子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 1999年7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4. 1999年12月30日,法子英被执行死刑。

六、个人评价

法子英,一个曾让人闻风丧胆的犯罪团伙核心人物,他的存在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也曾为自己的罪行感到后悔。以下是法子英的一些个人评价:

优点

* 智力出众,善于策划和实施犯罪活动。

* 心狠手辣,敢于下手,杀人不眨眼。

* 团队意识强,善于团结和利用手下。

缺点

* 缺乏道德观念,为追求金钱和地位不惜伤害他人。

* 暴躁易怒,容易冲动行事。

* 缺乏责任感,不顾家人和朋友。

法子英是一个典型的犯罪团伙核心人物,他的存在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他的罪行也警示着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远离犯罪,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子英的真实姓名

法子英原名“法老七”,是家中最小孩子。

法子英1964年10月1日-1999年12月28日,男,江西省九江市人,罪犯。

法子英曾伙同劳荣枝使用色相勾引看上去家庭殷实的男子,将其骗至出租屋后采用持枪、持刀绑架勒索、抢劫等手段劫财,前后残忍残害了7人,作案踪迹遍及南昌、广州、温州、南宁、合肥等地。1999年7月23日,被警方抓获;11月18日,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抢劫罪判处极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2月28日,法子英被执行枪决。

据该邻居回忆,法子英个子不高,一米六左右,青少年时胖胖的,“后来才瘦了。”这位老邻居告诉南都记者,“他混的时候我们就在这边没见过他了。”

据合肥市中院披露的法子英死刑判决书,法子英生于1964年,初中文化程度,1981年因抢劫、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曾担任法子英辩护人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俞_向南都记者介绍,据其了解,在一个朋友的生日宴会上,当时29岁的法子英与当时19岁的劳荣枝相识,法子英开始追求劳荣枝。

1996年,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流窜多地作案,涉及三地、7条人命。1999年7月,合肥警方抓捕包围法子英,法子英在出租屋里持枪负隅顽抗,但最终被警方击断右腿后擒获。

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执行枪决。俞_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法子英的家人从始至终都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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