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今天的主题是蔡徐坤告b站:一场娱乐圈与互联网平台的博弈,此外我们还会为大家介绍蔡徐坤告b站的具体操作方式。
近年来,随着网络文化的蓬勃发展,网络平台在娱乐圈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在互联网的浪潮中,明星与平台之间的摩擦和纠纷也越来越多。近日,知名歌手蔡徐坤状告b站一案引发了广泛关注,这场娱乐圈与互联网平台的博弈,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故事?
一、案件背景
2020年3月,蔡徐坤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条动态,声称自己在一段时长约40秒的视频中,被b站用户恶意剪辑,篡改了自己形象,并发布了含有侮辱性、诽谤性内容。随后,蔡徐坤方面要求b站删除相关视频,并公开道歉。b站并未作出回应。
在多次协商无果后,2020年8月,蔡徐坤正式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站删除涉事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二、案件焦点
在这起案件中,主要争议焦点如下:
1. 侵权行为:b站用户在未获得蔡徐坤授权的情况下,对蔡徐坤的视频进行恶意剪辑、篡改,是否构成侵权?
2. 平台责任:作为内容分享平台,b站是否应当承担管理责任,对违规内容进行监管?
三、案件进展
案件自2020年8月起诉以来,已历时数月。期间,双方多次进行调解,但并未达成一致意见。2020年12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四、事件影响
1. 娱乐圈关注:蔡徐坤状告b站一案,引起了娱乐圈的广泛关注。许多明星纷纷表示支持,认为网络平台应加强对侵权内容的监管。
2. 互联网平台反思:此案让互联网平台意识到,在内容监管方面,还需加强自律,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3. 公众舆论:事件引发了公众对网络暴力和恶意剪辑的关注,呼吁加强网络素养教育。
五、案例分析
以下为案件涉及的主要争议点及分析:
| 争议点 | 分析 |
|---|---|
| 侵权行为 |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篡改、删改等方式使用作品,构成侵权。在此案中,b站用户未经蔡徐坤授权,对其视频进行恶意剪辑,篡改其形象,明显构成侵权。 |
| 平台责任 |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网络平台有义务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监管,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此案中,b站作为内容分享平台,未对涉事视频进行有效监管,存在失职行为。 |
六、总结
蔡徐坤告b站一案,不仅是娱乐圈与互联网平台的博弈,更是对网络素养和内容监管的一次警示。在互联网时代,明星、平台和公众都应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七、思考
在今后的发展中,互联网平台应加强内容监管,完善自律机制;明星应提高自身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公众应提高网络素养,共同抵制网络暴力。只有这样,才能让互联网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
这场娱乐圈与互联网平台的博弈,或许只是一个开始。让我们拭目以待,期待更多正能量在网络空间绽放。
蔡徐坤告B站告赢了。案件概述:蔡徐坤因其肖像权被侵犯向上海宽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裁判结果:1.被告上海宽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蔡徐坤经济损失8000元;2.被告上海宽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蔡徐坤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3.被告上海宽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蔡徐坤合理开支(公证费)1000元;4.驳回原告蔡徐坤的其余诉讼请求。
一、B站上的相关视频有无侵害蔡徐坤的权利
在蔡徐坤及其代理律师微博发布的《律师告知函》中主张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即B站运营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宽娱)侵害了蔡徐坤的肖像权、名誉权及表演者权,故以下主要分析B站上的相关视频有无侵害蔡徐坤的该三项权利:
1、肖像权,B站up主在创作相应视频时确实使用了蔡徐坤的肖像,但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同时,蔡徐坤作为公众人物,应当容许社会公众非以营利目的有限度的使用其肖像,故,难谓B站上的相应视频侵害了蔡徐坤的肖像权。
2、名誉权,相应视频上传于B站,被观众所观看,且此类视频中的弹幕、评论可以证明该类视频使得蔡徐坤社会评价降低,对蔡徐坤造成困扰,故,应当认为,B站上的相应视频侵害了蔡徐坤的名誉权。
二、侵权责任人的认定
毋庸置疑,B站up主创作、上传视频的行为直接侵害了蔡徐坤的名誉权和表演者权,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三、如何看待B站微博上的回应
B站官方微博给了一个网址链接,其内容是人民网上的一篇文章,题目为“从范志毅败诉看舆论监督中'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问题”。该篇文章所涉案例的裁判要职是:公众人物对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时刊发的新闻报道具有容忍义务,只要新闻报道的内容是基于采访、调查等正当途径而得出、且内容并非显著失实时,该公众人物应当容忍新闻报道对其名誉造成的轻微损害。但是,B站不是新闻网站,上海宽娱也不是新闻媒体,其此时援引此文章,令人费解,且援引的是毫不相干的人民网的文章,有动机不纯之嫌。
经在裁判文书网查询,上海宽娱在北京、上海两地涉诉数百起,且基本以其败诉告终,此时仍态度十分强硬,恐有混淆视听之嫌。
本文参考案例: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3)浦民三(知)初字第643号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诉上海韩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上海市知识产权人民法院(2018)沪73民终316号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感谢邀请!
首先我也看了下b站的回应,字不多,很官方,毕竟有人告自己了,而且还是流量很大的主,咱作为一个大公司知名视频网站,在社会也是有头有脸的,所以回应一下,也是必要的嘛。
其次,b站的回应很简短,没有过多的解释之类的,大概就说了两句“交给法律”这样的话,一副闲情逸致,悠闲的样子,其实言下之意就是,我b站对此根本不慌,你告任你告,你跳仍你跳,我吃我的瓜,总之就是不怂,冷眼看螃蟹,看你横行有几时。
最后一点,b站能人不少,那些技术宅很恐怖,可以称得上是能人异士,所以说b站他本身具备很大的能量,蔡徐坤告他们,也就两种结局,一种是蔡徐坤赢了,其实我觉得赢了也不是什么好事。
为什么这么说,赢了,b站也就做出一点赔偿,但是我前面说了,b站能人不少,赢了就得等着那些人的报复,谁也不知道他们能干出什么惨绝人寰的事来,还有就是,能跟一个流量明星较量一番,自然也增加了自己的热度和曝光率,输了,就当是给了些广告费而已,不亏啊。
一种是蔡徐坤输了,其实输了还好,输了也就b站维持不变,鬼畜区变本加厉,各位技术宅的能力也将得到更大的发挥,艺术,哲学的各种碰撞,百家争鸣,对于蔡徐坤的嘲讽摸黑更加的严重,但是为啥说还好呢,还是那句话,不管黑也好捧也好,都是增加流量和曝光的方式,蔡徐坤其实不亏啊。
总结一下,其实从蔡徐坤告b站开始,他就输了,无论结局如何,b站都不会亏的,至于蔡徐坤一方,只能看那种结局的损失率低,止损原则咯。
感谢大家阅读本篇文章,希望关于蔡徐坤告b站:一场娱乐圈与互联网平台的博弈的讲解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也欢迎交流蔡徐坤告b站的相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