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梳理 鲍毓明回应性侵养女事件 的几个关键要点,鲍毓明回应性侵养女事件:真相与反思 也有很多人关注,今天就一并分析,解决问题的话记得点赞哦!
近年来,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这起事件不仅暴露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漏洞,也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教育、社会道德和司法公正的思考。本文将从事件背景、鲍毓明回应、社会影响以及反思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事件背景
2019年4月,一位名叫李星星的少女向警方报案,称自己自2016年起被养父鲍毓明性侵。此后,这起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警方经过调查,于2020年1月将鲍毓明逮捕。
二、鲍毓明回应
在事件曝光后,鲍毓明多次发表回应,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以下是鲍毓明的主要回应:
1. 否认性侵行为:鲍毓明坚称自己与李星星之间是“恋爱关系”,否认性侵行为。
2. 指责受害者:鲍毓明表示,李星星对他怀恨在心,故意诬陷他。
3. 质疑证据:鲍毓明对警方调查结果提出质疑,认为证据不足。
在事件曝光后,大量证据表明鲍毓明确实存在性侵行为。以下是部分证据:
| 证据类型 | 证据内容 |
|---|---|
| 证人证言 | 李星星的亲戚、同学等多名证人证实了鲍毓明与李星星的关系以及性侵行为 |
| 医疗鉴定 | 李星星身上存在多处性侵痕迹,经鉴定为性侵伤情 |
| 警方调查 |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鲍毓明存在性侵行为,且多次强迫李星星发生关系 |
| 网络曝光 | 多名网友在网络上曝光了鲍毓明与李星星的聊天记录,证实了性侵行为 |
三、社会影响
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对家庭教育、社会道德和司法公正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以下是部分影响:
1. 家庭教育:事件暴露了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漏洞,提醒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教育。
2. 社会道德:事件引发了人们对社会道德的反思,呼吁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保护,严惩性侵犯罪行。
3. 司法公正:事件暴露了司法公正方面存在的问题,呼吁司法机关加强对性侵犯罪的打击力度。
四、反思
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反思,以下是部分反思:
1. 未成年人保护:我们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 家庭教育: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及时发现并解决孩子遇到的问题。
3. 社会道德:我们要弘扬社会道德,倡导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 司法公正:司法机关要加大对性侵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它不仅揭示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漏洞,也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教育、社会道德和司法公正的思考。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弘扬社会道德,维护司法公正,共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美好的成长环境。
“收养”万一是生意呢?
如果舆论能审判,他早已被定罪量刑,可法律不是这么设计的,能否定罪量刑实际是嫌疑人和检察院之间的法律博弈,在于最终法院认定的事实是怎样。而在法律方面,鲍是有一些优势的:他给出的事实,或许会避开法律。
有件事情我们必须承认,各个地区的法治水平、环境是有差异的,而懂得规则的人不会不利用规则,所以再愤怒耶用不了知法犯法的说法,万一他全身而退了呢?这是我比较害怕的。
在法律博弈当中,通常有三个事实,控辩双方的事实以及法院认定的事实,控辩双方是代表国家的检察院和嫌疑人、被告人。南风窗的报道我们暂且认定为控诉方的事实,虽然代表不了检察院,但已经是可获取的全部了,这个事实让当事人绝望,让我们愤怒。
另一个事实则是回应提到的说来话长,他说没有以养父女关系相处,这不论是策略还是事实,都让人毛骨悚然。
成立与否又牵扯几个问题:
第一,是否办理收养登记?
第二,母亲是送养还是出卖?
第三,鲍是收养,还是收买,或者是恋爱?
1.收养虽然是民法行为,但要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要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才发生公示、生效的法律效力,如果只签订收养协议没有登记,那就不存在《收养法》上的养父养女关系。
2.@法山叔提了些母亲在干什么、证据怎么落实等问题,这些我们看不到也就无法讨论,但这些不合理让我有了新顾虑:母亲老早就知道怎么办?
收养之所以要登记,是为了监督、杜绝借收养之名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比如拐卖妇女、儿童以及收买行为。
如果养父母关系说来话长,那这些年的异常更要捋捋清楚,孩子是无法向母亲求助,还是母亲不提供帮助,或者是明知求助无望而放弃?要是母亲一早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那就不止是性侵了。
3.鲍作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曾发过关于针对幼女犯罪的文章,他显然了解相关罪名的犯罪构成,这对公诉部门来说是个难题,因为他有可能避开所有犯罪要点。
比如没有收养关系,他才敢用“未来妻子”这种字眼;最初公安部门介入也有可能因此无法推进;合法性行为才有存在的可能性预谋犯罪要比激情犯罪更可怕就在于此,受害人会做什么,别人可能想过无数次了。
鲍的说来话长意味着他有不一样的事实,而控辩双方之外的法院,则需要把上面这些查清楚——谁也不能用虎毒不食子来排除各种可能,在有些人眼里利益是超越一切的。
最后再次声明,这种假设并没有恶意,而且的确需要查明,哪怕真不幸言中也无可奈何,如果真是交易的话,三方都知道才最恐怖。
4月8日,呈现到大众眼前的是媒体一篇《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报道。这篇报道揭露了一位养父对养女作出的非人待遇。当事人鲍毓明成了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
然而针对性侵养女一事,鲍毓明多次回应否认其与养女小芳(化名)的养父母关系。据鲍毓明称,它和“小芳”是情侣关系。并于去年年初,他已经给小芳买了订婚戒指且双方已经见了家长。4月11日,鲍毓明向记者发来书面回应,并附带9段手机录屏。这些录屏记录了从2016年至2017年两年多时间,疑似与“养女”小芳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中,“小芳”多次提到“亲爱的”、“结婚”等内容亲密内容。“小芳”还提到让鲍毓明等她两年,二人还约定去拍婚纱照。不过该聊天记录真实性尚待确认。但是,这一书面回应回避了两人是否发生过性关系以及被指强迫小芳看“恋童癖视频”一事。
小芳针对鲍毓明的回应说自己从2016年起被“养父”鲍毓明长期控制在山东烟台某公寓里,遭到其多次性侵并尝试自杀。报警后,警方撤案后又立案,但一直没有进展。13日上午,小芳向相关记者表示,这两天,她都在积极配合警方做笔录,尚未看到鲍毓明发布的详细的聊天记录。不管鲍毓明如何辩解,都无法改变性侵她的事实。她希望配合警方完成调查,尽快让不法分子接受法律的制裁。11日凌晨,烟台市公安局曾通报称,关于一女子控告鲍某某性侵一案,该局已组成工作专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网友对此的看法完全是一边倒的情况,都认为当事人禽兽不如,不配做人,强烈谴责当事人,以下有网友的原话。
案件一经报道,就引起网友的强烈遣责,都认为鲍毓明打着养父的身份,却干着性侵未成年少女的勾当,真是思想邪恶,禽兽不如,不配做人。能对于自己的养女下手,这种人确实让人唾弃,被千夫所指也是罪有应得。
事件分析:让我们来看看事件,事件的当事人是一名律师,因为对于养女性侵一事被曝光于公众的视野中。
从简单的角度来说,因为当事人对于养女存在性侵行为,而被养女告上法庭的事件。这对母女作为案件中的弱势群体也得到网友的同情,所以纷纷谴责被告人。
但是当事人作为律师利用自己的专业,也展示出许多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案情复杂:本来这类案件只要事件被证实也就可以结案了。
但事实是该案件并没有那么简单,因为当事人否认了,当事人不断抛出对于自己有利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无辜。致使案件难以定罪,这对母女虽然得到舆论的支持,但在案件中是处于不利状态的。
但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事人作为律师有没有利用自己的专业为自己逃脱罪责呢?这是值得思考的。
事件反思:面对从不同角度来看,从各自的说辞来看,这些事件当事人没有私底下的猫腻似乎也不得而知。或许会有,或许因为利益冲突而撕破脸皮也是有可能,作为一名群众,还是理性看待事件发展吧。
从该事件我们也要明白,防人之心不可无啊,毕竟谁都不单纯。最后,对于这个问题你们都是怎么看的,欢迎留言分享你的看法。
有关鲍毓明回应性侵养女事件和鲍毓明回应性侵养女事件:真相与反思的讨论全部结束,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您,期待您的再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