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史密斯,原名为詹姆斯·史密斯(James Smith),但他更喜欢用一个非常独特的名字,哈梅斯(J.R. Smith loves to be called "Hoodie" or "Henny".)。那么我们来探究一下为什么他要更改自己的名字呢?
詹姆斯·史密斯的家庭比较复杂,家里有多个哥哥和姐姐,他们的母亲也有多次再婚,以至于詹姆斯的名字被弄乱。最终,他选择使用哈梅斯这个昵称来区别自己,使人们更容易记住他的名字。
另一个关于哈梅斯的趣事是,他经常在比赛中穿带帽套头衫,被队友和球迷戏称为“帽衫哥”(Hoodie)。当被问及这个问题时,哈梅斯解释说,这种衣服使他感觉更舒适,更有信心。此外,哈梅斯还常常在比赛后庆祝胜利时,手拿着Hennessy XO干邑酒瓶,嗑着瓶子上的蓝盖子,这令他的名字又多了一个绰号“瓶盖哥”(Henny)。
哈梅斯出生于纽梅克西哥州新伊波利斯市,职业篮球运动员,在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中打球已有16年之久,拥有数个重要的赛季和冠军头衔。他的职业生涯始于2004年,当时他在选秀中被新奥尔良黄蜂队选中。
哈梅斯的转机发生在2005年,当时他加入了丹佛掘金队,开始向职业篮球生涯的巅峰迈进。他成为了球队中的主力后卫,并在2006年帮助球队进入了西部半决赛,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哈梅斯无疑是一个色彩缤纷的人物,他的行为动向常常令人无法捉摸。有时他会在比赛中表现的非常完美,但有时他又会令人失望。他的性格和行动常常被视为具有挑战性和不羁。对于他所做的所有事情,哈梅斯都毫不掩饰他的态度。他认为篮球只是生活的一部分。
除了在篮球场上的表现,哈梅斯也在个人生活中获得了很多成就,包括成为了丈夫和父亲。他娶了女演员Jewel Harris,两人育有三个孩子。他也是一个热心的慈善家,致力于支持教育、残疾人士和儿童福利组织。
哈梅斯无疑是一个拥有复杂人生经历和多面性格的人。虽然他的名字或许让人感到困惑,但他令人难以忘怀的表现和人生轨迹,却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到他。哈梅斯的职业生涯和个人生活仍在继续,我们期待他未来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