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带大家深入了解2022年苏州城市学院录取分数线全解析:你的梦想之校录取标准曝光!,同时也会补充一些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的重要内容。
各位高考考生和家长朋友们,你们好!2022年的高考已经尘埃落定,随之而来的便是紧张的录取阶段。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苏州城市学院的2022年录取分数线,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所高校的录取情况,为你的大学梦保驾护航。
一、苏州城市学院简介
苏州城市学院位于美丽的江苏省苏州市,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2000年,前身为苏州教育学院。学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二、2022年录取分数线
苏州城市学院的录取分数线每年都会有所变化,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招生计划、考生成绩等。以下表格展示了2022年苏州城市学院部分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 专业名称 | 文科录取分数线 | 理科录取分数线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35 | 510 |
| 工商管理 | 528 | 505 |
| 英语 | 522 | 498 |
| 会计学 | 519 | 495 |
| 设计学 | 515 | 491 |
| 人力资源管理 | 511 | 487 |
| 市场营销 | 508 | 484 |
三、录取分数线分析
从上述表格中可以看出,苏州城市学院的录取分数线整体偏高,尤其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英语等专业,录取分数线接近甚至超过了一本线。这说明苏州城市学院在考生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吸引了众多优秀考生报考。
四、如何提高录取几率
面对竞争激烈的录取环境,考生和家长应该如何提高录取几率呢?
1. 关注招生政策:密切关注苏州城市学院的招生简章,了解最新的招生政策、专业设置、录取规则等信息。
2. 合理填报志愿: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成绩,合理填报志愿。尽量选择录取分数线相对较低的专业,提高录取几率。
3. 加强综合素质:在高考之外,积极参加各类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增加录取优势。
4. 关注录取动态:密切关注录取动态,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如有疑问,可咨询招生办公室。
五、总结
2022年苏州城市学院的录取分数线已经揭晓,希望以上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在未来的日子里,愿你努力拼搏,梦想成真,走进苏州城市学院,开启人生新篇章!
注意:以上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具体录取情况以苏州城市学院官方公布为准。
苏州城市学院分数线2022:
2022年苏州城市学院在江苏录取分数线
批次地区科类招生类别录取数最低分最高分平均分控制线备注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55 490 509 496.5 471苏州城市学院126702专业组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30 493 509 496.37 471苏州城市学院126703专业组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100 512 531 515.72 429苏州城市学院126704专业组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360 507 540 510.82 429苏州城市学院126705专业组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200 468 502 477.57 429苏州城市学院126706专业组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30 468 494 483.28 429苏州城市学院126707专业组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15 477 497 482.2 429苏州城市学院126708专业组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147 501 523 505.19 429苏州城市学院126709专业组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45 469 501 477.69 429苏州城市学院126710专业组
艺术本科2小批江苏省美术(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92 488 507 491.5 367苏州城市学院126711专业组
艺术本科2小批江苏省美术(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13 496 508 498.82 367苏州城市学院126712专业组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537 512 531 516.12 471苏州城市学院126701专业组
2022年苏州城市学院在江苏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批次地区科类招生类别录取数专业最低分最高分平均分控制线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53法学 520 531 522.81 471
艺术本科2小批江苏省美术(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5视觉传达设计 498 508 501.2 367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31广告学 514 524 516.19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18劳动与社会保障 512 515 512.56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29工商管理 512 519 513.66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36日语 512 518 513.78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36汉语国际教育 512 518 514.19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28人力资源管理 512 522 514.04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42汉语言文学 519 529 521.88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28应用心理学 512 525 514.5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50会计学 516 523 518.36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34英语 516 526 518.41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27国际经济与贸易 512 518 513.33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21档案学 514 526 516.9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21城市管理 512 523 513.76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22市场营销 512 514 513.09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29新闻学 517 524 518.62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25金融学(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 492 509 499.72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30英语(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 490 504 493.27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30市场营销(4+0联合培养项目) 493 509 496.37 471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15会计学 514 523 516.33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5国际经济与贸易 513 513 513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5城市管理 512 516 513.2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5新闻学 518 525 520.8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15法学 518 531 522.93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5广告学 515 519 516.8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5应用心理学 514 517 515.4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5英语 517 523 519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5劳动与社会保障 512 524 514.8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5市场营销 512 515 513.8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5人力资源管理 513 515 514.2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10金融学 513 522 516.4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5日语 512 513 512.6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5档案学 512 519 514.2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5工商管理 512 513 512.4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34信息工程 509 540 511.71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29车辆工程 507 531 508.62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40通信工程 510 532 513.3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36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507 523 509.47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40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509 520 511.4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31物联网工程 510 525 513.23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28机械工程 507 530 508.5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31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507 514 508.94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27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508 528 511.04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26测控技术与仪器 507 510 507.58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38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512 528 515.29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10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470 502 478.64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100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468 499 476.51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25金融学(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 468 493 477.36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5英语(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 484 494 489.2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15市场营销(4+0联合培养项目) 477 497 482.2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33机械电子工程 502 517 504.15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4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05 523 509.16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33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501 518 503.64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32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501 512 503.81 429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45机械电子工程(4+0联合培养项目) 469 501 477.69 429
艺术本科2小批江苏省美术(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45视觉传达设计 490 507 494 367
艺术本科2小批江苏省美术(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25环境设计 488 498 490.16 367
艺术本科2小批江苏省美术(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22产品设计 488 495 490.36 367
艺术本科2小批江苏省美术(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3产品设计 496 497 496.67 367
艺术本科2小批江苏省美术(物理等科目类)普高 5环境设计 497 501 498.6 367
本科批次江苏省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高 32金融学 515 530 517.97 471
苏州城市大学分数线2022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418分、文科525分。苏州城市学院(原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隶属苏州市人民政府管理。2021年2月2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的通知。
学院位于苏州国际教育园,校园面积650亩,西傍吴山,北靠“夜半潮生看串月”的国家级风景区石湖景区和国家级风景区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景色优美,环境怡人,学习氛围浓厚。截至2021年6月,学院拥有44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和艺术学等7个学科,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12000余人。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以“科学定位、创建品牌为前提,以规范管理、稳健发展为保障,以吸纳资源、改革创新为动力”,依托苏州大学的学科和优质师资,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现代科技发展趋势设置专业,积极推进完全学分制,严格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实行四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在学生的管理上,着重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科学安排学生的课余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努力将学生培养为基础理论扎实、创造思维活跃、适应能力突出的本科复合型人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名称:苏州城市学院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983,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2020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负责领导,隶属苏州市人民政府管理。学校办学类型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技术型、管理型人才。学校以“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特色化”为办学理念,以师生爱戴、同行尊重、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办学使命,以立足苏州、服务江苏、辐射长三角、影响全国为服务面向,努力创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鲜明特点的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
第四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苏州城市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凡通过生源地省级招办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高考外语语种及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或日语;报考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因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四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五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可报考。
第十六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山西省、贵州省、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或校级联考并合格,且2022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招生省份该批次控制线后方可报考。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第十九条我校认可符合教育部及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第二十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1.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4.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上海、浙江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不限类按语文成绩、选考科目为物理的按数学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排序;江苏、福建、广东、重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有此类志愿的考生。
6.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7.对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其它专业录取,若均不符合,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档考生同分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投档成绩按照所在省份有关政策执行,进档考生同分时,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招生简章执行。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录取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二十四条符合要求的本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按【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执行。
文科类专业:5200元/年;
理科类专业:5500元/年;
工科类专业:5800元/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6400元/年,国外学费按外方标准收取;
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学费同其他普通学生,国外学费按外方标准收取。
第二十六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四人间宿舍每生每年人民币1500元。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立以“扶持培育、奖励优秀、励志助学”为宗旨的评奖评优体系,积极构建“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为主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保障机制,赋能学生成长,激励全面发展。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招生网提供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录取规则、招生专业介绍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邮编:215104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szcuzs@szcu.edu.cn
咨询电话:0512-66551901
咨询QQ:1849026034
传真:0512-66551906
监督电话:0512-67227571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苏州城市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城市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学校审议通过,由苏州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次分享暂告一段落,希望对2022年苏州城市学院录取分数线全解析:你的梦想之校录取标准曝光!的介绍能为你提供帮助,同时也期待你们对苏州城市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的宝贵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