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取件猝死,快递公司该不该担责——从法律与道德角度分析

发布时间:2025-10-23 06: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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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快递行业在我国逐渐崛起,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也伴随着一些问题的出现,其中,快递员在送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客户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最近,一位老人在取件过程中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后不幸离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快递公司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本文将从法律和道德两个角度对此进行分析。

一、事件回顾

表格1:事件时间线

时间事件描述
2023年X月X日老人前往快递站点取件
2023年X月X日老人在取件过程中突然倒地,现场人员拨打急救电话
2023年X月X日老人经抢救无效后不幸离世
2023年X月X日社会广泛关注此事件,快递公司表示将积极配合调查

二、法律角度分析

1.快递公司是否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此事件中,快递公司是否构成侵权,关键在于其是否存在过错。

(1)快递公司是否存在过错

从事件回顾中可以看出,快递公司在此次事件中存在以下过错:

* 未对快递站点进行安全检查:快递站点存在安全隐患,如地面湿滑、通风不良等,可能导致老人在取件过程中发生意外。

* 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快递站点未配备急救箱、消防器材等必要的安全设施,无法在老人发生意外时及时进行救援。

(2)快递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快递公司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快递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在此事件中,快递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老人死亡与快递公司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1)因果关系分析

从事件回顾中可以看出,老人在取件过程中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后不幸离世。虽然无法确定老人死亡的具体原因,但快递站点的安全隐患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老人意外死亡。

(2)快递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快递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道德角度分析

1.快递公司是否应当承担道德责任

从道德角度来看,快递公司作为一家企业,有义务保障客户的人身安全。在此次事件中,快递公司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应当承担道德责任。

2.快递公司是否应当公开道歉

公开道歉是快递公司承担道德责任的一种体现。在此事件中,快递公司应当公开向老人家属道歉,以表达诚挚的歉意。

四、结论

从法律和道德两个角度来看,快递公司在此次事件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而言,快递公司应当:

* 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老人家属相应的损失。

* 承担道德责任:公开向老人家属道歉,并采取措施消除快递站点的安全隐患。

快递行业应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客户的人身安全。社会各界也应关注快递行业的发展,共同推动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重庆老人取件猝死,快递公司到底该不该担责

快递公司虽然没有直接导致老人死亡,但是快递员没有将货物送上楼已是违约行为,所以快递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12月,重庆一位79岁老人在取快递的途中猝死。据老人的女儿介绍,老人家住的小区没有电梯。当日有一份重量为22斤的快递到达,由于只有老人一人在家,因此79岁的老人独自一人下楼取快递,在搬运快递的途中不幸猝死身亡。老人的女儿认为老人的死快递公司需要承担主要的责任。

12月3日,快递公司给出回应,称老人是自愿下楼取货的,并且根据快递条例,快递员如遇客户自愿自行取走快递,双方沟通无异议即可,视作派送服务完成。所以快递公司并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但是很多网友表示,快递单上写的是送货上门,快递员在联系了老人以后,在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任由老人下楼取货。而79岁的老人独自搬运重达22斤的货物上楼,快递员没有任何恻隐之情,所以于情于理快递公司都脱离不了责任。

近几年来,快递不送上门已经成为快递行业公开的潜规则,无论大众如果投诉举报,但是由于快递公司几家独大的垄断地位,最后只能不了了之。虽然在各个小区都设立了快递驿站、丰巢,但是一些比较重或是性质特殊的货物,快递员依旧不愿意配送上楼。其实这样不能完全责怪快递员,因为快递员每单到手价只有五毛到一元钱,对比单价几十甚至几百倍的外卖员,快递员在一定程度上也被快递公司剥削着。因此,我们不能任由快递公司继续垄断快递行业,继续做出伤害消费者的事情。希望国家不要再听之任之,尽快规划快递行业。

重庆一老人在取件时猝死,谁该为此事担责

重庆的一个老人在取件的时候猝死了,要谁来为他的猝死负责呢?我认为在这个事件当中,快递员以及快递公司都应该要为这件事情负责。因为这一个快递本应该是送货上门的,但是快递员因为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让老人误以为需要自己下来拿。如果说快递员告诉他可以送货上门,那我想老人肯定不会选择自己亲自下来。而且公司并没有给这个员工规范他们的业务准则,所以公司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快递员通过快递员和老人的通话记录,可以看到这一个快递员在通话当中,并没有告知这个老人这个快递可以送货上门。但是这一个快递的单子上面,写的却是送货上门,他本该是一个送货上门的快递。如果说这个快递小哥能够进到自己的告知义务,然后老人才选择自己要下来拿的话,那快递员才不需要负责。但是他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所以我认为应该要负责。

二.公司同时这个公司,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这个公司没有给自己的快递员培训这个准则,没有让自己的快递员要执行告知的义务。也是因为公司执行的不好,所以说才会让快递员出现这样的工作失误。

三.最好担轻责我认为在这个事件当中,快递员犯下的错误也不算是特别大的错误,所以也不应该要有很严重的责任。虽然快递员没有告知老人可以送货上门,但是快递员也不曾说过,自己不可以送货上门。是老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认为自己需要下来,所以提出要求自己下来取。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快递员不应该有很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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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旅游中猝死:亲属称曾因未购物被导游骂,此事该谁来担责

国内除了自驾游,能够少了点被宰,其他的全部都是坑。特别是国内的旅游公司。购物成了必须的,理所当然的事。更甚者丑出国外去。国外游有几个团不购物的?恐怕是没有。这种不遵重消费者的行为,却成了标配。也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

看当时现场表现,首先老人有基础病,报的是低价团,对看不惯的事物爱发表意见,与他人发生争端而突发疾病是多发事件。不是团费高低问题,高价团一样进购物店,凡收费的团,一般都成不了,无人报。所以老年人出游凡事不可认真,保留好证据。小便宜不要,背回家都是垃圾,没啥用。

有句老话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永远的没完美了。只有公正的第三方,依托法律依据,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才能理出个一二来。依据提问者的描述,不管矛盾是怎么发生的,本人认为:作为组织者的旅行社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是旅行社是组织者,行程、游览是由其安排的,是否安排妥当和行程的安全措施全部都与旅行社有关,那一个环节有差池,都与旅行社有关,所以游客游览过程中的猝死旅行社是要负责任的。二是从这一案件中看出,旅行社有明显的过错,一者安排的导游是假导游(没有导游证);二则是导游有引诱游客的购物之嫌;三是作为服务者的导游(假的)因为推销产品与游客产生冲突,并辱骂老人,导致游客突发疾病;四是代表旅行社的导游和司机没有及时的拨打120急救,延误抢救时间,最后导致悲剧的发生。

总结:从以上四点原因来看,旅行社对游客的突发疾病身亡至少要承担主要责任以上,就是说,旅行社要承担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旅行社和死者家属都不服,都可以诉讼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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