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大家好,今天要为大家讲解关于纽约取消总统初选:疫情下的政治变局的知识,同时也会分析纽约取消总统初选的相关内容!
在2020年的美国政治舞台上,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原本就错综复杂的政治局势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在这场疫情中,纽约市成为了美国疫情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而就在这样的背景下,纽约州取消总统初选,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本文将从疫情、政治因素以及民众反应等方面,对纽约取消总统初选这一事件进行深入剖析。
一、疫情背景下的纽约
自2019年底新冠病毒在全球蔓延以来,美国各州纷纷采取措施应对疫情。纽约作为美国人口最多的城市,也是疫情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截至2020年3月,纽约州的确诊病例数已超过10万,死亡人数超过4000。在如此严峻的疫情形势下,纽约州政府不得不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保障民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取消总统初选的政治因素
1. 疫情防控
疫情对总统初选产生了直接影响。纽约州取消总统初选的主要原因在于疫情防控。由于疫情形势严峻,为了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纽约州政府决定推迟或取消部分公共活动,包括总统初选。
2. 选票统计
纽约州取消总统初选还与选票统计有关。在疫情背景下,选票统计难度加大,可能导致选举结果出现偏差。因此,纽约州政府选择取消总统初选,以避免可能出现的争议。
3. 民主党内部矛盾
在民主党内部,取消总统初选也引发了争议。一些民主党人士认为,取消总统初选将削弱党内民主,不利于候选人之间的竞争。在疫情背景下,多数民主党人士认为,取消总统初选是保障民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
三、民众反应
纽约取消总统初选后,民众反应各异。一方面,部分民众对取消总统初选表示理解,认为这是为了应对疫情,保障民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另一方面,也有部分民众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取消总统初选是对民主制度的破坏。
纽约取消总统初选这一事件,反映了疫情对政治局势的严重影响。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面对这样的困境,各国政府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民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维护民主制度和社会稳定。
以下是一张表格,展示了纽约取消总统初选的相关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取消原因 | 疫情防控、选票统计、民主党内部矛盾 |
| 取消时间 | 2020年3月15日 |
| 受影响党派 | 民主党 |
| 受影响候选人 | 伯尼·桑德斯、伊丽莎白·沃伦等 |
| 民众反应 | 理解、不满 |
纽约取消总统初选这一事件,让我们看到了疫情对政治局势的深刻影响。在疫情背景下,各国政府需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挑战,确保民主制度和社会稳定。
纽约州已取消6月23日总统初选。
在经过纽约州选举委员会投票之后,当地时间27日,纽约州宣布取消原定于6月23日举行的总统初选。此前,纽约州州长科莫已签署行政令,将原定于4月28日的总统初选推迟到6月。此次取消初选的决定在美国历史上实属“史无前例”。
纽约州作为美国新冠肺炎疫情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其疫情的发展对全美的防疫形势具有重要影响。在谈到取消初选的原因时,相关官员可能考虑了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疫情对选民健康的影响、选举组织的难度以及公共资源的调配等。特别是在疫情持续蔓延的背景下,确保选民的健康和安全成为了首要考虑的问题。
此外,纽约州在应对疫情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科莫州长表示,纽约州正在分区域进行经济重启计划,因为与纽约市相比,纽约州其他地区的疫情相对较轻。同时,他也强调了遵循美国疾控中心发布的分阶段“重启”指导方针的重要性。在重启经济活动之前,州与地区的住院率必须连续14天下降,这是疾控中心的明确要求。
纽约市长德布拉西奥也表示,他已经召集了各行业领袖组成咨询委员会,计划在6月1日之前拟定一份城市复兴路线图。然而,尽管看到了在未来几个月缓慢重启经济的希望,但专家和官员们都建议谨慎行事。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不应尽早解除,应当贯穿整个夏季。
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纽约州取消总统初选也反映了全球范围内疫情对选举活动的影响。在多个国家,疫情已经导致选举推迟或改变形式,以确保选民的健康和安全。这些变化不仅影响了选举的进程和结果,也对民主制度的稳定性和公信力提出了挑战。
在应对疫情的同时,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也在努力寻找解决方案,以确保选举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民主制度的持续发展。这包括加强选举组织的透明度、提高选民参与度、保护选民隐私和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性等方面。
总之,纽约州取消6月23日总统初选是应对疫情形势的明智之举。这不仅有助于保护选民的健康和安全,也有助于维护选举活动的公正性和民主制度的稳定性。在未来几个月里,我们将继续关注疫情的发展和选举活动的进展,以期为全球范围内的民主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美国选举制度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选民资格】凡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有选举权,除北达科他州外,其他州都规定,选民必须事先办理登记手续,方能参加投票。
【候选人资格】宪法规定,凡年满25周岁、成为美国公民已7年者,均可竞选国会众议员;凡年满30周岁、成为美国公民已9年者,均可竞选国会参议员。但是候选人在参选时必须在选区居住(因此美国第一夫人希拉里为竞选纽约州参议员而临时移居纽约州)。
【候选人产生办法】候选人的产生有许多方式,如党组织推荐、政治权势人物点名、利益集团推举,不过多数情况是毛遂自荐。如属于某一政党的候选人,则必须在某一党内的预选中击败党内其他对手,方赢得该党提名。在某些一党占压倒优势的国会选区内,赢得该党提名差不多就赢得了竞选。
一般候选人通过预选的方式获得党内提名。预选制度的形成经过了一个多世纪的时间。美国在19世纪30年代形成了由政党代表大会提名候选人的制度,从那以后,大多数议员都由党内的秘密会议提名产生,而这种制度使议员人选往往由党魁所控制。1867年,宾夕法尼亚州的克劳福县首先采用直接预选的方法提名地方的公职候选人,即由两党的选民直接投票确定该政党提名的候选人。20世纪初,直接预选制度得到推广,到1917年,全国48个州中已有44个实行了某种形式的直接预选制。现在,美国所有50个州都采用直接预选的方法提名政党候选人。
【参议员选举办法】国会参议员由各州直接选举产生,每州选举出2名参议员,共100人,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具体做法是将参议员分为3组,1组两年后改选,1组4年后改选,1组任满6年改选。基本分配原则是保证一个州的2位议员不要在同一年任期届满。如参议员在任期内死亡或辞职,州长应组织补选,除非该州立法机构授权州长指定一位参议员继任者,继任者可一直任职到下次大选,但大选中继任者只竞选其前任余下的任期,如一位参议员任期为6年,在第3年去世,继任者继任一年后参加大选,获选者任期只有2年。现在50个州中有49个州都授权州长指定参议员继任者,只有俄勒冈州是例外,必须经过补选选出参议员继任者。
1866年以前,美国没有统一的联邦参议员选举制度,各州自行其是,大约半数州使用两院表决,即州议会两院以院为单位分别选举,直到两院各以过半数票选出同一人士为联邦参议员,这种制度的弊端是两院常常陷入僵局,以致国会开会后几个月,参议院的有些州议席还空缺。另外半数州使用“联席投票制”,即州议会两院议员一起投票,获多数票者当选。各州自行其是的选举制度给国会选举带来不少混乱。1866年7月,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向全院提交报告,建议国会通过法律,统一参议员选举制度。国会两院迅速通过了有关议案。
新的参议员选举方式为:州议会两院分别投票,采用口头表决方式选举参议员,次日,两院应举行联席会议,清点两院表决结果,如果两院分别以过半数票选举同一人为联邦参议员,应即行宣布该人当选;如没有一个同时获得两院过半数者,该州议会两院应在同一会期每天中午12点,至少每日一次地举行联席投票,直至选出联邦参议员。
这种通过间接选举的办法选举联邦参议员的做法一直沿用到1913年。1913年,三分之二的州批准宪法第17条修正案,规定合众国参议员由每州人民选举,即在州议会选举参议员前先由该州选民预选,州议会的选举实质上只是对预选结果加盖公章。
目前,美国有48个州参议员选举只须一次投票,获得简单多数者就可以当选,只有佐治亚州和路易斯安那州是例外。
参议员选举投票是非强制性的。
【众议员选举办法】美国宪法将众议员的选举原则规定为:国会众议员依据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众议员与人口的比例不得超过1∶3万(即每位众议员至少须代表3万选民),但每个州至少应有1名众议员。美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依普查结果重新分配众议院议席。如按此比例,美国国会现在议员数将高达7000人。现在的435位议员数是按1910年第13次人口普查结果定下的。在第87届国会时曾又给阿拉斯加和夏威夷各一个名额,使众议院有437名议员,但人们普遍认为像英国平民院那样拥有650个议员的立法机构太庞大、太笨重了,不希望再增加众议员数额,因此1929年国会将众议员总数固定为435名后不再随人口增加名额。
美国宪法规定众议员所代表的选民数不得少于3万,但实践中发现这个规定范围太宽。与最高法院通过案例确定的“尽量使每一位议员与其他议员所代表的选民数相当”原则不相符。因此最高法院又通过一个案例裁决划分选区时要使各选区人口比例差额不超过3.1%。
1967年美国又通过法律取消了所有以州为单位选举众议员的办法,即如果给某一州分配了3个名额,该州必须在本州划分3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位议员,而不得全州选民集体投票选出3名议员,当然若该州只有一个名额的除外。现行的众议院议席分配中加利福尼亚州的议席数最多,为52席;纽约州其次,为31席;阿拉斯加等7个州各有1席;仅有14个州的议席数超过10席。
众议院除有各州选出的议员外还有从波多黎各自由邦来的属地代表(Resident Commissioner),哥伦比亚特区、美属萨摩亚、关岛、美属维尔京群岛的列席代表(delegates),这些派驻众议院的代表享有大部分众议员的权力,只是不能投票表决。
【选举的管理】联邦竞选法规定由联邦选举委员会管理有关选举事务。联邦选举委员会由6人组成,他们经总统提名,由参议院认可产生。联邦选举委员会专门执行联邦选举管理法,对违法行为提起公诉。
根据联邦竞选法规定,任何个人在同一年内,对同一竞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1000美元,对所有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25000美元,对同一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对同一政党的全国委员会捐款不得超过20000美元。任何政治行动委员会在一年内对同一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对同一政党的全国委员会捐款不得超过15000美元,参议院的民主党、共和党两个参议员选举委员会对同一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17500美元。虽然法律对竞选经费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但实际中还是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捐赠者往往通过捐软钱(soft money)的方式回避法律的约束(美国法律对选民将钱捐赠用于支持某一政策的数额没有限制,但实际上一项政策很可能就是某一位候选人倡导的,因此捐钱支持一项政策与支持该候选人并无区别)。
每个候选人必须在选举前10天或选举后30天内向联邦选举委员会报告所收到的捐款和竞选开销,其中包括所有捐款在100美元以上的捐款人的姓名、通讯处和职业。
【选举的种类】选举分大选年选举、中期选举和补选等。大选年选举为4年一度的总统大选年的国会选举,届时,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同期举行;中期选举指两次大选年之间的第二年举行的国会选举。议员任期未满而辞职、死亡或被所属议院驱逐等形成空缺时举行的选举为补缺选举。
【议员构成】在现任参议院100席中,共和党占55席,民主党占45席。众议院435个席位中共和党占223席,民主党211席,独立候选人1席。
参议院中共有9名女议员,众议院有58名女议员。
绝大多数国会议员为男性,白人,受过良好教育,中年,中等或中上等收入家庭出身。按职业划分,出身律师的最多,在众议院占40%以上,在参议院占60%以上;其次是企业家和银行家,真正来自工会的或蓝领的议员很少。
【连选连任】美国对总统的任职规定了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但对议员的任期未作任何限制。事实上,美国议员的连选连任率相当高,众议院有92%再度竞选的议员获得连任,参议院也有75%。在普通的大选中,众议院有50~70个席位的议员几乎不需作任何竞选努力就可当然连任。
在任者能较容易地连任成功的原因主要有:1.可利用的资源较对手多。可以在电视、广播、集会上发表演讲,让选民了解、熟悉(选民在投票时,往往会更倾向于投给自己比较了解的人);也可通过助手向选民发信,加强联系,让选民记住;更可以利用自己的职位为选区谋福利,让选民感激。2.在任者较其对手更容易获得竞选资助。
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
(一)美国的总统选举
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实行总统制,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由每四年举行一次的大选选出,任期四年,并可连任一次。
美国总统选举的过程漫长而复杂,主要包括预选、总统候选人提名、竞选运动、全国选举、选举团投票表决以及当选总统就职仪式。
预选阶段通常于大选年2月份的第3个星期二在新罕布什尔州拉开帷幕,到6月份结束。此后,美国民主、共和两大政党将分别在全国大多数州选出参加本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少数不举行预选的州,则由两党的州委员会或代表大会选拔代表。因新罕布什尔州率先进行预选,其选举结果对其他各州影响很大。
美国两大政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常在7月和8月分别举行。届时,参加代表大会的各州代表将投票选出本党总统后选人,然后通过由总统候选人提名的副总统候选人,并正式选举出竞选纲领。大会往往长达数天,投票上百次。
代表大会结束后,选出的总统候选人即开始在全国展开历时数月的争取选票的竞选运动,其中包括到各州作竞选旅行、广泛会见选民、发表电视演说、进行电视辩论等。总统候选人为竞选而耗费巨资,使尽各种招数。
美国法律规定:在全国选举时,选民要在大选年的11月第二个星期二到指定地点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全国选举还要通过选举团的投票表决。由于在一个州中获得选票最多的总统候选人便赢得该州全部选举人票,因此一般情况下选举只是例行公事。
(二)美国副总统是如何产生的
在美国政治中,副总统不担任实际工作。他的公务是担任国会参议院主席,但这主要是礼仪性的,因为他只有在参议院表决时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情况下才投票。副总统的日常工作通常根据总统的要求而定,一般无足轻重,如代表总统参加外国领导人的葬礼活动等。
根据美国宪法,如果总统去世或失去工作能力,副总统接任总统职位。先当副总统是登上美国总统宝座的途径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有三位副总统在总统任期内接任总统职务。杜鲁门因罗斯福去世,约翰逊因肯尼迪遇剌,福特因尼克松下台而分别继任总统。此外,有几位副总统还当过总统候选人,其中包括尼克松、汉弗莱、蒙代尔和布什。
美国副总统不是由美国公众直接选出的,而是由民主党和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挑选并经两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统候选人在选择副总统候选人时首先要考虑此人的政治资历和条件,但主要看他在党内代表哪部分势力以便取得平衡,尽可能争取最大多数选民的支持。
但大选结果不取决于总统候选人对副总统的选择,而是取决于总统候选人。1988年美国大选期间,许多美国人认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布什的竞选伙伴奎尔太年轻、不老练、不值得考虑,而认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杜卡基斯的竞选伙伴本特森经验丰富、深孚众望。但大选结果,布什获胜当上了总统,奎尔自然也成为副总统。
副总统候选人通常是国会议员,但参议员被挑选为副总统候选人的机会较大。原因是参议员一旦当选副总统,就担任参议院主席,这可加强总统与参议院的联系。
(三)美国总统选举的预选阶段
预选即初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2月到6月为预选阶段。在这一阶段里主要是选举出参加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各党的总统候选人最后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产生。
目前,美国大多数州实行直接预选的方式,通过选民投票的方式直接选出参加该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选民也可以直接对总统竞选人表态。由于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明确表示支持哪位总统竞选人,所以投票结果就能清楚地知道各位总统竞选人的支持率。今年2月1日在新罕布什尔州举行的就是这种预选。
另一种预选形式叫“干部会议”(或称“基层会议”),由两党在一个州的各个选举点分别举行党的基层会议,由支持本党的选民当场表态支持谁当本党总统候选人,并选出出席县一级代表会议的代表。然后,县代表会议选出州代表会议的代表,州代表会议选出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最终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本党的总统候选人。1月24日在艾奥瓦州举行的就是这种预选。
艾奥瓦是全国第一个召开党的代表会议的州,新罕布什尔是第一个举行直接预选的州。两州的预选起着“风向标”和“晴雨表”的作用,选举结果将影响以后其他各州的预选,因此,对候选人的成败至关重要。
每个州的预选活动,不管是采取预选还是预选会议的形式,一般都只允许明确表示自己是民主党人或共和党人的选民参加,不明确自己党派立场的选民不能参加。即使是前一部分选民,实际上也只有一小部分参加。
(四)美国总统届、任、位的区分
美国大选常常涉及到美国总统的“届”、“任”和“位”这三个含义不同的概念。
关于“届”,美国宪法规定,总统选举4年一次,总统任满4年为一届。如果总统在任期内因故未能满任,另由他人接任,这两位总统为同一届总统。
关于“任”,是指担任总统职位的次数。一人担任几届总统职务,仍为一任。但一人在不连续的几届总统选举中先后几次当选,当选几次就算几任。
关于“位”,指担任过总统的实际人数。美国从开始选举总统至今,不论是连选连任,还是先后几次当选,不重复计算,有几位算几位。
如此计算下来,比尔·克林顿为第52届、第42任和第41位美国总统。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简介
美国总统大选是一段漫长的历程,必须历经政党初选、提名、竞选活动、全民投票、选举人团投票等阶段,才能顺利入主白宫。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美国采总统制,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大选每四年进行一次,并可连任一次。总统兼任三军统帅,同时不需向国会负责。
●总统候选人资格
依据美国宪法,竞选总统的候选人必须符合:在美国本土出生、至少年满三十五岁、在美国至少已居住十四年以上的条件。
●选举制度
一、政党初选
大选年的二月至六月间,各政党在各州进行政党初选,产生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政党代表。
选举方式有二,一为「直接初选」,透过选民投票方式直接产生党代表。第二种为「党团会议」,由基层(如郡)而上的各级会议推选各级代表,最后在州代表会议中推选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政党代表。
目前多数州采取直接初选方式,其中新罕布夏州为最早进行直接初选的一州。爱阿华州则是全美第一个进行党团会议的州。此两州的初选结果,将会影响其后各州的选举结果,被视为大选风向球。
二、政党全国代表大会/政党提名
两党通常在七、八月份各自举行全国代表大会,由各州选出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党代表,将在此推选本党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听取各委员会报告,同时制定党纲。
在五、六月间,全国代表大会的大部份成员已经产生,各总统候选人拥有多少代表支持也已明朗化,谁将赢得政党最后提名大致上已经底定。因此,全国代表大会实际上只是认可总统、副总统候选人提名的最后一道程序而已。
总统候选人的提名,通常在大会的第三天或第四天进行。
三、竞选造势
九月至十一月间,各政党推出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随即展开全美的竞选造势活动,上山下海和选民会面,同时也有在电视上发表演说,进行电视辩论等等,竞选造势期间长达八至九周,耗费相当可观。
四、投票
总统大选的投票分为两个进程,一为全民投票,二为选举人团投票。
全民投票:大选年十一月份第一周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明定为投票日。这一天的全民投票,实际上并非选举总统,而是选举出代表选民的「选举人团」。选举人团将在稍后的投票中选出总统,因此可以说,美国总统选举并非直接选举,而是间接选举。
选举人团投票:大选年十二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选举人团成员将在各州首府分别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正式的选举结果,其实在全民投票当天即已确定,因此选举人团的投票只是一种形式,并不具实质意义。
五、当选/宣誓就职
各州总统选举的投票结果,将在选举后隔年的一月六日美东时间下午一时,由参议院主席在参众两院联席会议上公布。总统、副总统当选人,将于同年一月二十日中午宣誓就职。
●选举人团制度
全美各州选举人(Electors)的组合,被称为「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依据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并非由国会或选民选举,而是由选民推派的选举人选举。
各州的选举人名额,和该州在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总数相同。联邦政府所在的哥伦比亚特区,没有国会代表,一九六一年的宪法修正案中给予该区三个选举人名额。所以,相当于一百名参议员(每州两名)的选举人,加上等同四百三十五名众议员的人数,连同三名哥伦比亚特区选举人,就可得出五百三十八张的选举人票总数。
总统候选人获得的选举人票数如达到两百七十票,即超过全国选举人的一半,即可宣布当选。
●选举人计票制度
目前除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其余四十八州均采取「胜者全拿」(winner-take-all)的选举制度。如果某一政党候选人在该州获得的票数高于对手,即可获得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此制度的正式名称为「General ticket system」。
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采取「区域计票制」(District system),在各选区获得单纯多数选票的候选人,即获得该选区的一张选举人票,在全州获得多数选票者,可再拿下两张(代表两名参议员)的选举人票。
胜者全拿制度,通常在大州投票结果公布之后,将扩大领先者差距或急速缩小落后差距。区域计票制为十九世纪多数州采取的计票制,强调兼具「地域」与「全州」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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