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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一个曾经充满希望的名字,却在2011年因一次交通事故走向了毁灭。这个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是药家鑫被枪决现场的画面,更是让人痛心疾首。本文将围绕药家鑫案件,探讨其背后的社会问题,以及我们从中得到的启示。
二、药家鑫案件回顾
2010年10月20日,药家鑫驾车撞倒了一位骑自行车的大学生张妙,随后将其刺死。事发后,药家鑫并未停车,而是驾车逃离现场。警方随后将其抓获,并在其车内发现凶器——一把匕首。
三、药家鑫被枪决现场
2011年3月23日,药家鑫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死刑。被枪决现场,气氛紧张而凝重。法警押送药家鑫至死刑执行地,执行死刑的法官宣读了判决书,随后枪声响起,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四、药家鑫案件引发的社会问题
1. 家庭教育缺失:药家鑫的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是公务员,这样的家庭背景并未给他带来良好的家庭教育。据报道,药家鑫在案发前曾多次违反交通规则,且性格孤僻,缺乏同情心。
2. 社会道德滑坡:药家鑫案暴露出我国社会道德的滑坡现象。在追求物质利益的过程中,一些人丧失了道德底线,为了个人利益不惜践踏他人生命。
3. 法律制度不完善:药家鑫案反映出我国法律制度在某些方面的不完善。例如,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制度存在一定的漏洞,导致一些未成年人犯罪后逃脱法律制裁。
五、药家鑫案件给我们的启示
1. 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要注重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质,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 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全社会要共同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道德风尚,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3. 完善法律制度:我国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总结
药家鑫案件是一场悲剧,也是一场警示。它让我们看到了家庭教育、社会道德和法律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 序号 | 问题 | 对策 |
|---|---|---|
| 1 | 家庭教育缺失 | 重视家庭教育,关注孩子心理健康 |
| 2 | 社会道德滑坡 |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道德风尚 |
| 3 | 法律制度不完善 | 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打击 |
注射死刑!枪刑会将罪犯双手后绑的,而且会在裤脚绑个绳子,避免屎尿失禁。
而今天视频,药家鑫被押赴刑场时候,身上并没有什么绳子锁链牌子。按这个估计99%注射死刑了。
注射死刑,成本比枪刑低,只要行刑车上一躺,手脚一绑,法医注射,几分钟后,大脑电波成直线。然后可以直接抬到旁边的殡仪车上去火化。
现在大部分省份开始普及注射死刑,枪刑正在逐渐减少。枪刑比较残忍一点,子弹一打,脑袋一个大窟窿,法医还要拿根树枝搅下脑浆,这下死的不能再死。
不是不让!是时间没到!执行死刑后还有程序的!执行死刑后如果捐尸体的话还要被割器官!如果没捐会被拉到火葬场火化!事后通知家人领取!药家鑫也是这样的!犯了罪都这样!不过现在这社会!实乃肮脏之极!要不是上新闻!药家鑫是不会死的!因为实有自首有悔改之意!都是广大人民随风倒的结果!你看看那评论死前都要求处死!真死了!又惋惜空虚了!中国人民思想太糟蛋!需要血的洗礼!
药家鑫是谁?想必大家会对这个有些许的疑问,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看。但是,最终结果是药家鑫被判处死刑。现已执行完毕。
【个人简介】
药家鑫(1989年11月7日—2011年6月7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抓捕。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终年21周岁。
肇事者药家鑫当日所驾车辆为私家车。其母亲是西安北方华山机械有限公司职工(西安北方华山机电公司是中国兵器北方公司下设一军工厂),已经退休;其父亲药庆卫曾经是总后西安军事代表局驻该厂军代表(军方派驻军工企业负责监督、验收工作的人),前些年离职自谋职业。(果真是家里教育不行啊,父母太忙无暇顾及孩子啊)
【案发过程】
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长安送完女朋友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从随身携带的包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郭杜十字时再次将两情侣撞伤,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死者张妙26岁,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待在家中,四年前出嫁到同乡宫子村,两年半前,张妙生下一个儿子,如今已经两岁半。
据张平选回忆,2010年10月21日凌晨3时许,他听见大门外有人敲了好长时间的门,黑暗里听见是堂侄张凯的声音。打开门,堂侄张凯告诉他,一块去大学城附近一条马路上。等赶到现场,张平选发现,几十个人将马路中央团团围住,现场有一大摊血,血泊中,张平选老远看见了女儿躺在地上。民警表示:人已经不在了,只不过不是被撞死的,因为在死者身上,法医发现了多处刀伤,死者是被刀子捅死的。
29岁的男子王辉是张妙之夫。据王辉讲这段时间,他几乎什么心思都没有,每天就是辗转于派出所和长安分局等各部门。「我只想着尽快为死去的妻子讨个说法,至于以后的日子,我想都不敢想,两岁半的娃丢给我,咋办呀」。让王辉觉得纠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妻子遭遇车祸之后,为何又被人捅了8刀。二是,从事发至今已经一个多月了,妻子仍旧躺在太平间,无法下葬。经王辉打听得知,妻子左手上有三道划痕,前胸有一道刺穿伤,后背中四刀。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警方告诉王辉嫌疑人已被批捕,家属也可将受害者下葬了。将来待法院开庭审理,家属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求。
肇事司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他不及时救人不说,反而持刀相向,太恶劣了。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我们强烈要求将犯罪嫌疑人严肃处理。虽然警察已通知我们,可以将人下葬了,但是我们还是不放心,我妻子死得太冤了,我们要讨个说法。
王辉从警方处得知,2010年10月20日晚事发时,妻子张妙骑着电动自行车回家,被一辆雪佛兰科鲁兹轿车撞倒在地,当时妻子的眼睛还睁着,只是左腿骨折、后脑磕伤,充其量是个轻伤,有绝对的时间进行抢救。但是肇事男子下车后,发现张妙睁着眼,看见了自己。张妙试图去看车辆后牌号,招致该男子持刀杀害。
正在长安分局刑警大队全力侦破此案时,2010年10月20日晚11时至2010年10月21日凌晨零时许,长安分局交警大队郭杜中队民警接警,郭杜十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雪佛兰科鲁兹轿车撞倒一位行人,肇事者欲驾车逃离现场时,被周围群众围堵起来,肇事者遂被警方控制。
经警方突审,驾车男子承认在郭杜十字肇事后,准备逃逸。并承认其曾于2010年20日晚10时40分,撞倒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张妙,后发现被撞者在记他的车号,他便掏出刀子对其下了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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