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劳资协议:一场商业与公平的较量

发布时间:2025-10-18 07: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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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们要聊的是NBA劳资协议:一场商业与公平的较量,同时也会深入探讨nba劳资协议的相关知识,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

NBA,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篮球联赛,每年都吸引着无数篮球爱好者的关注。在这光鲜亮丽的背后,却隐藏着一场商业与公平的较量——NBA劳资协议。本文将从NBA劳资协议的历史、内容、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带您深入了解这场商业与公平的较量。

一、NBA劳资协议的历史

NBA劳资协议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6年,当时NBA的前身——NBL(National Basketball League)成立。在NBL成立之初,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则和制度,球员待遇参差不齐,球员权益得不到保障。为了改变这一状况,NBL开始尝试制定劳资协议。

1954年,NBA正式成立,劳资协议也随之诞生。此后,NBA劳资协议经历了多次修订,旨在平衡球员与球队的权益,保障球员的利益。以下是NBA劳资协议的几个重要历史节点:

年份事件
1954NBA成立,劳资协议诞生
1967NBA首次实施奢侈税政策
1999NBA劳资协议修订,球员工资上限提高
2011NBA劳资协议修订,球员收入占比降低
2020NBA劳资协议修订,球员收入占比进一步提高

二、NBA劳资协议的内容

NBA劳资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球员工资:包括球员的基本工资、奖金、续约、交易等条款。近年来,球员工资不断上涨,成为劳资协议的核心议题。

2. 奢侈税:为了限制球队过度投入,NBA实施奢侈税政策。当球队工资总额超过奢侈税线时,需缴纳相应税款。

3. 球员交易:包括球员转会、交易、选秀等条款。球员交易是NBA球队实力竞争的重要手段。

4. 球员保障:包括伤病保障、退役保障等条款,旨在保障球员的权益。

5. 选秀制度:包括选秀规则、选秀权交易等条款,旨在保证各队公平竞争。

三、NBA劳资协议的影响

NBA劳资协议对NBA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 提高球员待遇:劳资协议的制定,使球员的待遇得到提高,吸引了更多优秀球员加盟NBA。

2. 平衡球队实力:奢侈税政策的实施,使球队实力更加平衡,避免了强队垄断的现象。

3. 促进商业发展:球员待遇的提高,吸引了更多赞助商和广告商的关注,推动了NBA的商业发展。

4. 引发社会关注:NBA劳资协议的修订,引发了社会对体育产业、球员权益等问题的关注。

四、思考与展望

NBA劳资协议在保障球员权益、平衡球队实力、促进商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NBA劳资协议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1. 球员收入占比过高:近年来,球员收入占比不断提高,可能导致球队负担加重,影响球队竞争力。

2. 奢侈税政策争议:奢侈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球队投入,但同时也可能导致球队追求短期利益,忽视长远发展。

3. 球员权益保障:随着球员职业化程度的提高,球员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需要进一步完善劳资协议。

展望未来,NBA劳资协议需要在保障球员权益、平衡球队实力、促进商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不断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时代的发展。

总结

NBA劳资协议是一场商业与公平的较量,它见证了NBA的发展历程,也引发了社会对体育产业、球员权益等问题的关注。在未来的发展中,NBA劳资协议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时代的发展,为球员、球队和球迷带来更多精彩。

NBA劳资协议具体内容

NBA劳资协议浅析(一)

一.劳资条款(CBA)

劳资条款是联盟和球员工会制定的一个合约,订立了一些双方都必须遵循规则(劳资条款通常简称为CBA,跟大陆篮球联盟的简称一样,不要混淆)。下文中的CBA都是代指劳资条款。CBA定义了工资帽以及其设定程序,顶薪底薪,转会规则,选秀程序以及其他很多运作规范,这些规则是NBA这样的联盟维持运作的保证。另外,CBA也被用来避免NBA违反“反垄断法”。如果没有CBA,NBA的许多实际操作(像工资帽,选秀等等)都有可能违反谢尔曼法案(反垄断法)。

二.工资帽

工资帽就是球队能够用于球员工资开销的最大规定限额,它能够帮助保持联盟的平衡与竞争性。没有工资帽的话,富豪球队就可以大把大把花钱在自由球员的合同上,组建超级球队。基本思路是,一个队只能在它的薪金总额不超过工资帽的情况下签约自由球员,这样所有的队才能在一个桌面上玩牌。在01-02赛季,NBA球队工资额和胜场数之间的关系系数是0.13,基本上两者间没有什么必然联系,而没有工资帽限制的棒球大联盟的这个系数在2002赛季高达0.43。

三.篮球相关收入(BRI)中包含了些什么?

篮球相关收入(BRI)包含:

·常规赛门票收入

·广播权销售收入

·表演赛收益

·季后赛门票收入

·在球场半径75英里内的授权商店中销售的特许商品等

·停车费

·球队赞助商的资助

·球队宣传收益

·球馆俱乐部收益

·夏季训练营收益

·非NBA篮球巡回赛收益

·球队吉祥物和拉拉队表演收益

·饮料销售权的收益

· 40%的场馆签约收益

· 40%的豪华包厢收益

·所有权收益,包括国际电视转播费,赞助,从NBA娱乐公司得到的收入,全明星赛,麦当劳公开赛和其他NBA特别活动的收入。

· NBA和球员联盟在试图制定一个用于取代BRI的新收入定义,叫做“核心篮球收益”。

四.球员分到了多少联盟收入?工资帽的设定

球员收入分配比例受到两个数字控制:工资帽和契约税门槛(译注:原文为escrow tax threshold)。下面是这几年的几组数字(BRI=篮球相关事业收入):

赛季原定工资帽实际工资帽契约税

98-99 3000万 3000万无

99-00 3400万 3400万无

00-01 48.04%BRI(参见附注) 3550万(参见附注)无

01-02 48.04%BRI* 4250万 55%BRI

02-03 48.04%BRI* 4027.1万 55%BRI

03-04 48.04%BRI* 4384万 55%BRI

04-05 48.04%BRI* 57%BRI

*从BRI百分比中,减去分红(在99-00赛季,大约是7100万),再除以球队数目,就得到工资帽。注意,这里使用预测的BRI和红利来计算工资帽。

注:如果99-00赛季的工资和红利总额超过了BRI的55%,那么,00-01赛季就要引用一个特别规定来降低工资帽,超过的部分将在工资帽中减去。当时的工资和红利总额的确超过了BRI的55%--实际上,根据联盟财务报告,这个数字达到了61.14%。因此,这个差额(大约有1.385亿,每队480万)从48.04%BRI的中被减去了。这样计算出来的工资帽低于联盟承诺的最低值:3550万,于是00-01赛季的工资帽最终被设定为3550万。

契约税系统,其实为了使球队工资总额不超过联盟总收入某个指定百分比。

另一方面,有一个概念叫球队底薪,被设定为球队工资帽的75%。任何一个队伍,如果舍不得花钱,球队薪金总额没有达到这个值,就会在该赛季末被处以罚款,罚款的钱将返还给球员。实际上,大多数球队的工资都比工资帽要高。

五.软工资帽

基本思路是为了使球员有更大机会留在原队。设想一个球员,为一个球队卖命一辈子,球迷喜欢他,他想留下,球队也不愿他离开,但是他不得走,因为球队没法给他足够高的合同。软工资帽下的特例就在这种情况下起作用。

六.球队工资帽每个赛季的变化

令人吃惊的是,NBA早在成立的第一个赛季(46-47)就有了工资帽。那时候的工资帽是5万5000美元,而大多数球员的年薪是4000-5000美元(大球星Joe Fulks收入8000块,而Tom King赚得最多,16500块,因为他是底特律猎鹰队的球员兼公关主管和业务经理)。

现代的NBA工资帽从84-85赛季开始实行,当时是360万元。每年稳定递增大约1到2百万,94-95赛季达到1596万。同NBC签了巨额的电视转播合同之后,工资帽在95-96赛季陡增到2300万,97-98赛季是2690万,这是上一届劳资条款的最后一年(十三年内工资帽上升了747%)。ABC/ESPN的电视转播合同在02-03赛季生效,在六年内带来46亿的收入,但是在02-03赛季比NBC在01-02赛季要支付得少一些。所以,工资帽在02-03赛季第一次走低。

现行CBA根据如下表格定义工资帽(BRI=篮球相关收入):

98-99 3000万

99-00 3400万

00-01 48.04%BRI(但不低于3550万)

01-02计划BRI的48.04%

02-03计划BRI的48.04%

03-04计划BRI的48.04%

04-05计划BRI的48.04%

从计划BRI的48.04%中减去红利再除以29(NBA球队数目),最后得到工资帽的数额。

七.拉里伯德条款

这是工资帽规则最为著名的特例。符合这个条款资格的人在CBA中被称为“资格老兵自由球员”。这个特例允许工资帽以上的球队同本队的自由球员重签合约,数额可以达到顶薪。这名球员必须至少打满三个赛季,且在这三个赛季中没有被解雇过,没有以自由球员身份换过球队。这意味着,球员可以通过打完三个一年期合约,一个三年期合约,或者其他组合来获得“伯德权”。一个球员如果被交易,他的伯德权跟他一起走,他的新队可以利用伯德条款重新签他。利用伯德条款签下的合约最长可达七年,年薪涨幅可达12.5%。这个特例被命名为拉里伯德条款,是因为凯尔特人队是第一支被联盟允许和自己的自由球员签约的工资帽之上的队伍,而这个球员就是拉里伯德。

使用拉里伯德条款付顶薪时,有另一个限制:如果这名球员是第一轮的新秀,刚刚履行完他为期三年的新秀合约,但是他的球队没有行使第四年球队选项来延长合约(参见问题38),那么即使使用拉里伯德条款,这名球员也不能从原球队得到顶薪和约,最高薪水不得高于他新秀合同的第四年选项工资。比如说,Devean George在1999年第23顺位被湖人队挑走,他在2002年履行完了他三年的新秀合约,湖人有一个球队选项,可以在2001年的10月31日之前延长合约到02-03赛季结束,工资为141.5722万元,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所以当湖人队被允许用拉里伯德条款同George重新签约的时候,能够支付的最高工资仅有141.5722万元。所以,他们另选择了中产阶级特例来签,这样可以给他更多的钱。

八.什么是“奢侈税”?为什么要有奢侈税?它是怎么确定的?谁来付税?

契约税系统的作用是帮助确保工资总额不超过BRI的指定百分比。如果支付给球员的工资超过了这个百分比,那么他们的部分工资(不超过10%)将会返还给球队老板。尽管如此,如今的球员们工资还是高得很,契约税不足以把联盟工资总额压制在那个百分比之下,这时候,有些球队就中招了--交税吧!传说中的“奢侈税(luxury tax)”闪亮登场。其实CBA中只是简单的称为“税(tax)”或者“球队付款(team payment)”。

当联盟工资和红利总额超过了大约BRI的61.1%(理论上讲是循环小数61.111...%=55%/(1-10%),04-05赛季是63.333...%=57%/(1-10%))时,奢侈税就被触发。如果联盟工资和红利总额少于这个数,那么没有球队需要支付奢侈税,不管他们工资有多高。如果奢侈税被触发,那么所有工资额高于奢侈税触发线(在CBA中叫做“球队契约上限(team escrow limit)”)的球队都将支付奢侈税,支付的金额为球队工资超过奢侈税触发线的部分(见下表)。

在01-02赛季,工资和红利大约是BRI的59.8%(契约税足够用于使实际工资降低到BRI的55%),所以奢侈税没有被触发。在02-03赛季,工资和红利是65.5%,所以联盟开始征收奢侈税:

赛季 02-03

BRI 26.62亿

工资+红利 17.44亿(BRI的65.5%)

BRI是26.62亿,它的指定百分比(55%)的就是14.64亿,所以超过的部分(工资和红利总额减去指定百分比数额)是2.8亿,而契约税最大只能是工资和红利总额的10%,也就是1.744亿。这就是当契约税不够用于降低工资水平到指定百分比时,奢侈税将被触发的场景。于是所有的契约税-- 1.744亿全部返还给了球队,而且,工资总额高于奢侈税触发线的球队付了税。基本思路是这样的:高消费的球队应该承担使得工资水平提高的最大责任,他们应当在这方面作出补偿。

奢侈税触发线(球队契约上限)等于BRI的61.1%减去红利,除以球队数目。02-03赛季的红利是9340万,于是02-03赛季的奢侈税触发线就是5288万。球队工资(基于球队在常规赛最后一天的工资,参见问题13)超过了奢侈税触发线的球队支付跟超过部分等额的税。这样,一支工资在6000万的球队将要支付712万的税。工资低于奢侈税触发线的球队将不需要付税。

重申:不管一支球队的工资有多高,只要联盟奢侈税没有被触发,它都不需要付奢侈税。举例来说,01-02赛季,纽约尼克斯的工资总额达到了大约8550万,但是,该赛季的奢侈税没有被触发,他们一分钱税都没有付。

有些老板希望把在新的CBA出台之前(97-98赛季或者更早)签的合约刨除在球队税的计算之外。最后老板们决定,所有合约都将被计入,不管是什么时候签的。

联盟规定:永久伤病名单上的球员的工资,在奢侈税计算时可以获得豁免,在球员受伤病之后有一个一年的等待期。豁免的金额用伤病球员特例来计算(球员工资的一半,或者平均工资,两者中较小的那个--参见问题22中“平均工资”的定义),从球队需要支付的奢侈税中减去。这个规定遵守了一罪不两罚(double jeopardy)的原则,否则球队就得既为伤病球员的工资付税,又要为他的替代者的工资付税。有趣的是,如果这个伤病球员在他被列入永久性伤病名单之前被交易,那么,交易双方都不能获得这个豁免。这个豁免只在02-03赛季有效,不过,很可能在03-04赛季也继续生效。

2011nba停摆后 劳资怎么解决了

劳资协议长度

2005劳资协议: 7年,其中第7年(2011)老板有权选择跳出

2011劳资协议: 10年,其中在2017年双方都有权单方面决定跳出

收入分成

2005劳资协议:球员拿到57%的篮球相关收入

2011劳资协议:球员在这个赛季拿到51.15%。在接下来的赛季里面,除了作为基础的50%收入以外,球员会得到(或者额外支付)联盟收入和预测收入之间差额的60.5%。球员总收入分别以49%和51%为上下限。

另外,在球员收入的部分里面,占篮球相关收入的1%的资金由联盟保管并投入到球员退休基金里面去。

返还比例

2005劳资协议:球员工资的8%由联盟保管(如果球员工资超过篮球相关收入的57%,则联盟从这8%里面扣除多余的工资)。如果8%全部扣除了以后球员收入仍然超过57%,则球员下一赛季的实际工资将按比例被削减。

2011劳资协议:联盟保管10%。如果10%全部扣除了以后还不够,黄世仁们会去球员退休基金里面抢喜儿。但是如果把球员退休基金里面所有的喜儿都抢光了还还不了债,黄世仁就发善心不再去抢杨白劳了。球员下一赛季的工资收入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赦条例

2005劳资协议:在05-06赛季前每队可以踢飞一名球员。被踢飞的球员工资必须照付,工资计算在球队总工资中,但是不需要因为额外支付奢侈税

2011劳资协议:在任何一个赛季开始前(也就是说,火箭可以先不使用特赦条例,而等到明年7月份再用这个条例去解约一个球员),球队可以选取一个在2011赛季前签下合同的球员并把他踢飞。踢飞后球队工资照付,但是不占用球队的工资额度,不需要付奢侈税。

另外一个重要变化:在球员被释放后的两天里,各个有薪资空间的球队可以对该球员秘密竞价。对该球员出价最高的球队将直接以该价格签到被遣散的球员。换句话说,被遣散的好球员几乎不可能进入自由球员市场来选择自己想去的球队。

球队间利润分成

2005劳资协议:一部分奢侈税没瓜分完的收入会分给象雄鹿山猫一样的矮穷丑们。

2011劳资协议:收入分成的额度大约会是原来的3倍。具体的细节仍在商讨中。

最低球队总薪金

2005劳资协议:工资帽的75%

2011劳资协议:在接下来两个赛季里面,球队最低工资是工资帽的85%,之后提升到90%

奢侈税

2005劳资协议:球队每高出奢侈线一美元,就要另外多付一刀

2011劳资协议:在11/12和12/13赛季,奢侈税不变。从那之后,奢侈税变成按每500万逐级递增。具体的税额是:

比奢侈线高500万以内:该部分以 1:1.5征税

比奢侈税高1000万以内但是500万以上:该部分以 1:1.75征税

高1500万以内但是1000万以上:该部分以 1:2.5征税

高出1500万:该部分以 1:3.25征税

如果该队屡教不改,在过去5年里面4次超过税线,则另外多增1美元的线(也就是现在的奢侈税率变成了 2.5, 2.75, 3.5和4.25

奢侈税收入分配

2005劳资协议:所有税线下的球队拿到奢侈税收入的1/30。剩余的部分由联盟决定怎么拿着去腐败

2011劳资协议:仅由奢侈税线下球队分赃的部分不得超过奢侈税总收入的一半。剩余的部分由联盟自己决定怎么拿着去腐败。

付税球队的额外限制

2005劳资协议:木有

2011劳资协议:付税球队的中产特例会比其他球队小。他们无法使用双年特例。从13/14赛季开始,工资超过税线400万以上的球队无法进行签换。

“不平等”条例

2005劳资协议:如果双方同意,球队可以在遣散球员的时候,把球员的工资放在一段更长的时间来慢慢付款。

2011劳资协议:在遣散球员的时候,球队可以单方面决定延长付款期限。延长的最高期限是“球员合同剩余年数×2+1”。

自由球员和受限自由球员

2005劳资协议:自由球员在签订合同或者被母队宣布放弃鸟权之前,占据母队薪资空间的额度是本身工资150%到300%。受限球员在签订合同以后,母队有7天时间来决定是否匹配。母队的报价合同金额由受限球员的选秀位置来决定。

2011劳资协议:自由球员占据母队薪资空间额度普遍减少。受限球员的匹配时间从7天减少为3天。报价合同金额现在除了看具体的选秀位置外,还将受他“是否成为球队主力”的影响。 [注:根据yahoo的Woj的说法,“主力球员”的定义是过去2年中平均首发41场,或者平均赛季上场时间2000分钟。]

新合同

2005劳资协议:对于鸟权球员来说,最多6年,每年升额最多10.5%。其他球员是5年8%。顶薪球员按照进入联盟的年数,分为工资帽的25%, 30%和35%。

2011劳资协议:鸟权球员 5年7.5%,其他球员(包括签换球员) 4年4.5%。顶薪球员收入不变,但是如果一个新秀球员在新秀合同期间拿到2次全NBA阵容或者2次全明星或者1次MVP,他可以直接签署30%的顶薪合同(而不是25%)。新劳资协议下底薪合同和新秀合同的基础金额不会向2005年那样每年按百分比提高,直到联盟总收入提高超过现在总收入的12%为止。

续约

2005劳资协议:新秀可以续约增加5年。老将可以续约5年(如果老将在签续约的时候还有1年合同,那么实际上就是续约增加4年)

2011劳资协议:新秀可以续约增加4年。每队最多可以对一名新秀续约增加5年。老将可以续约4年。甜瓜的续约/交换模式最多只能3年。

中产特例

2005劳资协议:最多五年,起薪是联盟平均薪水(10/11赛季是576.5万),增长幅度最高8%

2011劳资协议:付税球队最多3年, 300万起, 3%增长。非税球队最多4年, 500万起, 3%增长。有空间的球队(因为有空间,所以根据定义,没有中产特例)获得一个新特例:最高2年, 250万起, 3%增长。

伤病特例

2005劳资协议:最多5年,启薪是中产,或者原球员薪水的一半(取小的那个),每年8%增长

2011劳资协议:最多一年。其他一样。

交易规则

2005劳资协议:工资帽以上的球队可以吃进送出球员工资的125%+10万薪水。每次交易可以最多收入300万现金。

2011劳资协议:付税球队的交易规则不变。非税球队(要求是在交易完成后球队不超过奢侈线)可以吃进送出球员的150%+10万,或者是送出球员的100%+500万。 [注:按常理上来说似乎是应该这两个中较小的数据,但是现在猴子还没确认]。球队每赛季最多付出或者收入300万现金。

BYC

2005劳资协议:一个球员如果用鸟权签约或者被续约新秀合同,同时工资增加超过20%的话,在接下来的6个月里,他被称为BYC球员。 BYC球员在计算交易配平的时候极其麻烦。

2011劳资协议:除了签换以外, BYC球员在每个赛季的1月15日之前不得交易。

签回交易出去的球员

2005劳资协议:球员交易出去并被裁了以后,他需要等30天才可以回原队

2011劳资协议:球员在本赛季不得回原队

NBA中的劳资协议是怎样规定的

NBA劳资协议浅析(一)

一.劳资条款(CBA)

劳资条款是联盟和球员工会制定的一个合约,订立了一些双方都必须遵循规则(劳资条款通常简称为CBA,跟大陆篮球联盟的简称一样,不要混淆)。下文中的CBA都是代指劳资条款。CBA定义了工资帽以及其设定程序,顶薪底薪,转会规则,选秀程序以及其他很多运作规范,这些规则是NBA这样的联盟维持运作的保证。另外,CBA也被用来避免NBA违反“反垄断法”。如果没有CBA,NBA的许多实际操作(像工资帽,选秀等等)都有可能违反谢尔曼法案(反垄断法)。

二.工资帽

工资帽就是球队能够用于球员工资开销的最大规定限额,它能够帮助保持联盟的平衡与竞争性。没有工资帽的话,富豪球队就可以大把大把花钱在自由球员的合同上,组建超级球队。基本思路是,一个队只能在它的薪金总额不超过工资帽的情况下签约自由球员,这样所有的队才能在一个桌面上玩牌。在01-02赛季,NBA球队工资额和胜场数之间的关系系数是0.13,基本上两者间没有什么必然联系,而没有工资帽限制的棒球大联盟的这个系数在2002赛季高达0.43。

三.篮球相关收入(BRI)中包含了些什么?

篮球相关收入(BRI)包含:

·常规赛门票收入

·广播权销售收入

·表演赛收益

·季后赛门票收入

·在球场半径75英里内的授权商店中销售的特许商品等

·停车费

·球队赞助商的资助

·球队宣传收益

·球馆俱乐部收益

·夏季训练营收益

·非NBA篮球巡回赛收益

·球队吉祥物和拉拉队表演收益

·饮料销售权的收益

· 40%的场馆签约收益

· 40%的豪华包厢收益

·所有权收益,包括国际电视转播费,赞助,从NBA娱乐公司得到的收入,全明星赛,麦当劳公开赛和其他NBA特别活动的收入。

· NBA和球员联盟在试图制定一个用于取代BRI的新收入定义,叫做“核心篮球收益”。

四.球员分到了多少联盟收入?工资帽的设定

球员收入分配比例受到两个数字控制:工资帽和契约税门槛(译注:原文为escrow tax threshold)。下面是这几年的几组数字(BRI=篮球相关事业收入):

赛季原定工资帽实际工资帽契约税

98-99 3000万 3000万无

99-00 3400万 3400万无

00-01 48.04%BRI(参见附注) 3550万(参见附注)无

01-02 48.04%BRI* 4250万 55%BRI

02-03 48.04%BRI* 4027.1万 55%BRI

03-04 48.04%BRI* 4384万 55%BRI

04-05 48.04%BRI* 57%BRI

*从BRI百分比中,减去分红(在99-00赛季,大约是7100万),再除以球队数目,就得到工资帽。注意,这里使用预测的BRI和红利来计算工资帽。

注:如果99-00赛季的工资和红利总额超过了BRI的55%,那么,00-01赛季就要引用一个特别规定来降低工资帽,超过的部分将在工资帽中减去。当时的工资和红利总额的确超过了BRI的55%--实际上,根据联盟财务报告,这个数字达到了61.14%。因此,这个差额(大约有1.385亿,每队480万)从48.04%BRI的中被减去了。这样计算出来的工资帽低于联盟承诺的最低值:3550万,于是00-01赛季的工资帽最终被设定为3550万。

契约税系统,其实为了使球队工资总额不超过联盟总收入某个指定百分比。

另一方面,有一个概念叫球队底薪,被设定为球队工资帽的75%。任何一个队伍,如果舍不得花钱,球队薪金总额没有达到这个值,就会在该赛季末被处以罚款,罚款的钱将返还给球员。实际上,大多数球队的工资都比工资帽要高。

五.软工资帽

基本思路是为了使球员有更大机会留在原队。设想一个球员,为一个球队卖命一辈子,球迷喜欢他,他想留下,球队也不愿他离开,但是他不得走,因为球队没法给他足够高的合同。软工资帽下的特例就在这种情况下起作用。

六.球队工资帽每个赛季的变化

令人吃惊的是,NBA早在成立的第一个赛季(46-47)就有了工资帽。那时候的工资帽是5万5000美元,而大多数球员的年薪是4000-5000美元(大球星Joe Fulks收入8000块,而Tom King赚得最多,16500块,因为他是底特律猎鹰队的球员兼公关主管和业务经理)。

现代的NBA工资帽从84-85赛季开始实行,当时是360万元。每年稳定递增大约1到2百万,94-95赛季达到1596万。同NBC签了巨额的电视转播合同之后,工资帽在95-96赛季陡增到2300万,97-98赛季是2690万,这是上一届劳资条款的最后一年(十三年内工资帽上升了747%)。ABC/ESPN的电视转播合同在02-03赛季生效,在六年内带来46亿的收入,但是在02-03赛季比NBC在01-02赛季要支付得少一些。所以,工资帽在02-03赛季第一次走低。

现行CBA根据如下表格定义工资帽(BRI=篮球相关收入):

98-99 3000万

99-00 3400万

00-01 48.04%BRI(但不低于3550万)

01-02计划BRI的48.04%

02-03计划BRI的48.04%

03-04计划BRI的48.04%

04-05计划BRI的48.04%

从计划BRI的48.04%中减去红利再除以29(NBA球队数目),最后得到工资帽的数额。

七.拉里伯德条款

这是工资帽规则最为著名的特例。符合这个条款资格的人在CBA中被称为“资格老兵自由球员”。这个特例允许工资帽以上的球队同本队的自由球员重签合约,数额可以达到顶薪。这名球员必须至少打满三个赛季,且在这三个赛季中没有被解雇过,没有以自由球员身份换过球队。这意味着,球员可以通过打完三个一年期合约,一个三年期合约,或者其他组合来获得“伯德权”。一个球员如果被交易,他的伯德权跟他一起走,他的新队可以利用伯德条款重新签他。利用伯德条款签下的合约最长可达七年,年薪涨幅可达12.5%。这个特例被命名为拉里伯德条款,是因为凯尔特人队是第一支被联盟允许和自己的自由球员签约的工资帽之上的队伍,而这个球员就是拉里伯德。

使用拉里伯德条款付顶薪时,有另一个限制:如果这名球员是第一轮的新秀,刚刚履行完他为期三年的新秀合约,但是他的球队没有行使第四年球队选项来延长合约(参见问题38),那么即使使用拉里伯德条款,这名球员也不能从原球队得到顶薪和约,最高薪水不得高于他新秀合同的第四年选项工资。比如说,Devean George在1999年第23顺位被湖人队挑走,他在2002年履行完了他三年的新秀合约,湖人有一个球队选项,可以在2001年的10月31日之前延长合约到02-03赛季结束,工资为141.5722万元,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所以当湖人队被允许用拉里伯德条款同George重新签约的时候,能够支付的最高工资仅有141.5722万元。所以,他们另选择了中产阶级特例来签,这样可以给他更多的钱。

八.什么是“奢侈税”?为什么要有奢侈税?它是怎么确定的?谁来付税?

契约税系统的作用是帮助确保工资总额不超过BRI的指定百分比。如果支付给球员的工资超过了这个百分比,那么他们的部分工资(不超过10%)将会返还给球队老板。尽管如此,如今的球员们工资还是高得很,契约税不足以把联盟工资总额压制在那个百分比之下,这时候,有些球队就中招了--交税吧!传说中的“奢侈税(luxury tax)”闪亮登场。其实CBA中只是简单的称为“税(tax)”或者“球队付款(team payment)”。

当联盟工资和红利总额超过了大约BRI的61.1%(理论上讲是循环小数61.111...%=55%/(1-10%),04-05赛季是63.333...%=57%/(1-10%))时,奢侈税就被触发。如果联盟工资和红利总额少于这个数,那么没有球队需要支付奢侈税,不管他们工资有多高。如果奢侈税被触发,那么所有工资额高于奢侈税触发线(在CBA中叫做“球队契约上限(team escrow limit)”)的球队都将支付奢侈税,支付的金额为球队工资超过奢侈税触发线的部分(见下表)。

在01-02赛季,工资和红利大约是BRI的59.8%(契约税足够用于使实际工资降低到BRI的55%),所以奢侈税没有被触发。在02-03赛季,工资和红利是65.5%,所以联盟开始征收奢侈税:

赛季 02-03

BRI 26.62亿

工资+红利 17.44亿(BRI的65.5%)

BRI是26.62亿,它的指定百分比(55%)的就是14.64亿,所以超过的部分(工资和红利总额减去指定百分比数额)是2.8亿,而契约税最大只能是工资和红利总额的10%,也就是1.744亿。这就是当契约税不够用于降低工资水平到指定百分比时,奢侈税将被触发的场景。于是所有的契约税-- 1.744亿全部返还给了球队,而且,工资总额高于奢侈税触发线的球队付了税。基本思路是这样的:高消费的球队应该承担使得工资水平提高的最大责任,他们应当在这方面作出补偿。

奢侈税触发线(球队契约上限)等于BRI的61.1%减去红利,除以球队数目。02-03赛季的红利是9340万,于是02-03赛季的奢侈税触发线就是5288万。球队工资(基于球队在常规赛最后一天的工资,参见问题13)超过了奢侈税触发线的球队支付跟超过部分等额的税。这样,一支工资在6000万的球队将要支付712万的税。工资低于奢侈税触发线的球队将不需要付税。

重申:不管一支球队的工资有多高,只要联盟奢侈税没有被触发,它都不需要付奢侈税。举例来说,01-02赛季,纽约尼克斯的工资总额达到了大约8550万,但是,该赛季的奢侈税没有被触发,他们一分钱税都没有付。

有些老板希望把在新的CBA出台之前(97-98赛季或者更早)签的合约刨除在球队税的计算之外。最后老板们决定,所有合约都将被计入,不管是什么时候签的。

联盟规定:永久伤病名单上的球员的工资,在奢侈税计算时可以获得豁免,在球员受伤病之后有一个一年的等待期。豁免的金额用伤病球员特例来计算(球员工资的一半,或者平均工资,两者中较小的那个--参见问题22中“平均工资”的定义),从球队需要支付的奢侈税中减去。这个规定遵守了一罪不两罚(double jeopardy)的原则,否则球队就得既为伤病球员的工资付税,又要为他的替代者的工资付税。有趣的是,如果这个伤病球员在他被列入永久性伤病名单之前被交易,那么,交易双方都不能获得这个豁免。这个豁免只在02-03赛季有效,不过,很可能在03-04赛季也继续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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